第一千八百八三章 七十一號街幽靈[第1頁/共4頁]
一樣,如果這《我是誰2》的話到時候在美國上市了,人家必定要找來1看啊,成果發明兩部故事都連不到一起,固然主演一樣。但是角色名字都不一樣,乃至全部劇情都有點類似……這是扯呢?這太坑爹了吧?這不是炒隔夜飯來賣錢麼?有冇有誠意啊!並且港港觀眾和大陸觀眾也會這麼感覺――明顯都是一個套路,你這麼又演一遍,有勁麼?是來騙錢的是吧?
想到了這裡,賈鴻漸勉強的點了點頭,“如許做的話或答應以……不過能夠我們還要去買個改編版權……”賈鴻漸可不想電影上映了以後,轉頭被人告啊啥的!畢竟這個故事本身是人家robert-露d露m羅伯特-勒德拉姆寫的小說,並且80年代到90年代三本都出全了。固然說要改也能改的類似而不不異。但是尊敬起碼的著作權嘛!咱都有錢了,還心疼這麼點錢,還扣扣索索的不肯意費錢買改編權,這何必呢?並且遵循汗青上的做法,人家買了改編權以後,還把作者給弄到了劇組內裡來當編劇!那編下來的東西固然對原著有了必然的改編,但是團體更加的調和更加的合適電影,也環環相扣!
這550多頁的原著,賈鴻漸和程龍那是足足看了10天,中間賈鴻漸都不得不回大陸一次然後再來,通過如許的一個讀書和研討的體例,兩小我這邊算是終究看完了這本書了!
在這原著內裡,用詞相稱簡練,但是又能跟白描一樣快速的勾畫出來配角的脾氣和表情!能夠說連筆墨氣勢那都是一種紀實冷峻風的!至心凸起了一種小人物俄然碰到了大詭計的那種趕腳!並且書內裡對各種法學啊、植物學啊、金融學甚麼的都有必然的描述,更不消說通過內心描述,寫著伯恩固然不曉得本身是誰,一頭霧水,但是麵對很多彷彿向來冇碰到過的危急,大腦卻出奇的沉著,卻清清楚楚的有本能一樣的奉告本身應當如何做,每個步調應當是如何樣的!如何樣才氣殺人,如何樣才氣禮服人,進了修建物後立即察看場景,看那裡合適逃竄等等等等。這些但是電影很少能表示出來的!
如果說,賈鴻漸他們采辦了改編權的話,那轉頭是不是能夠讓原作者來幫手遵循程龍的特性來寫?是不是?這賈鴻漸就省了多少事兒啊!那他就不消跟在前麵跑了啊!
你妹啊!要不要這麼省啊?當時賈鴻漸內心那就哀鳴了,這程龍就是抱上了他大腿還是如何的?就非得拉著他來改編啊?他不想廢力量,想費錢找彆人來勞累都不可啊?固然內心各種不樂意,但是看著程龍那希冀的眼神。想著這將來的好萊塢巨星都這麼求著本身了……歸反比來也冇啥事兒,那就勉強承諾一下?就當是留個回想唄……實在不可我們再找人家原作者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