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如何調查?起首就是按照各個公司內裡的熟人甚麼的,走暗裡調查線路,然後彆的一方麵,在開庭之前,這amd會把他們具有的證據啥的都發過來讓英特爾看看――這是美國司法的一個端方,被告方要把他們的證據給被告看一下,如許被告纔不會再冇有籌辦的環境下上庭。固然這個設定弄得彷彿很公允,給了一個被告在曉得對方打甚麼牌的環境下一個沉思熟慮為本身辯白的機遇,但是美國的狀師們會乖乖的隻遵循規定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