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冒險史9[第4頁/共4頁]
“題目就在這兒,福爾摩斯先生,我不曉得那是甚麼辦公室。”
“可那些陳跡太較著了。隨後我察看到她的兩隻靴籽實際上不是一對:因為一隻靴尖上有斑紋皮包著;另一隻就冇有。兩隻靴子上各有五個扣,可她一隻靴子扣了上麵兩個,另一隻都扣了第1、第三和第五個。我又吃驚又好笑,以是我鑒定她是倉猝跑出來的,這並不通俗吧。”
“是的,我信賴他早已預感到了某種傷害,不然他如何會講那種話。”
“你彷彿從她身上看到了很多我冇法瞥見的東西。”我說。
“我還重視到她在離家前留了張便條,那是在穿戴結束後倉促留的。你重視到了她手套的食指有些磨損,可冇重視手指和手套上都沾了紫色墨跡。她寫得太倉猝了,成果在蘸墨水的時候筆插得太深,這必然產生在今早,不然墨水不會那麼清楚地留在手指上,好,你給我念一下那則尋人啟事吧。”
“他住在哪兒呢?”
“誠懇說,華生,你但是大有長進了。你遺漏了首要環節是不假,可你把握了察看的體例,並且察看得夠細心,對色采的察看力也挺強的。可千萬不要逗留在團體印象,老兄,要集合於細節。我看女人老是先看她的衣袖;看男人最好是從膝部看起。你也看到了,這位密斯衣袖上鑲著紫色的長毛絨,這類質料最輕易透露陳跡了。她袖口往上一點的兩條紋路是打字員的手靠在桌子上的處所,壓痕很較著;那種手搖縫紉機也會留下類似壓痕,不過會在左手邊,離大拇指最遠的那麵,不像這條壓痕在最寬的這邊。接著,我重視到她的臉,發明她鼻梁兩側各有一個凹痕,那是戴夾鼻眼鏡留下的,以是我大膽說出她遠視,並處置打字事情。她對這些彷彿吃了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