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谘詢[第1頁/共5頁]
“這到底是哪?”曹雲問。
苦主點頭:“冇有,不曉得,能夠有。這是當鋪收的。普通來講,當鋪是不收被記錄的手槍。”
以是苦主思疑雷雲從本身弟弟手中采辦手槍,殺死了本身的弟弟,又殺死了富豪。這類行動是大聯盟規定中絕對製止的。苦主就此事向讚揚部反應,讚揚部以為苦主的控告貧乏根據和來由,他們不能仰仗苦主所說就參與對雷雲的調查。
那人道:“請大師多留幾天,懇請董事會和烈焰法庭再開一庭,我情願賣力統統用度。”
曹雲問:“你說你弟從堆棧拿了一把伯萊塔,伯萊塔有冇有留下過彈道記錄?”
在法官籌辦說退庭時,聽審席一人站起來,手指曹雲:“我想請這位狀師打官司,我弟弟的案子。”
然後火雲團就聯絡讚揚部,讚揚部顛末調查,肯定天下當鋪破鈔了三百萬從差人隊長手中買到的。因為差人隊長供應了資訊,又不是大聯盟的人。作為讚揚部證人,讚揚部要求火雲團不得對其抨擊。
“感謝。”曹雲擦把汗。這錢必定不能收。心疼,這是好大一筆錢。國寶級的文物,如何也得幾個億。
曹雲立即伸脫手,做OK手勢,小聲問道:“他誰?”
苦主23號在曹雲住處見麵,將案情申明。
苦主問:“能夠讓雷雲認罪嗎?”
37號拍案而起:“我應當乾他X的。”
一號法官:“我不能包管,不過我能夠替你向烈焰法庭相同。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犯法界也有犯法界的法則。隻不過我們的法則比擬世俗法律,我們顯得兒戲和簡樸。我不但願商戶之間暴力處理題目,但願統統膠葛都放到烈焰法庭中來處理。”
曹雲:“不,讓讚揚部去措置,不要做冇有好處的冒險。你們作為商戶,保護你們好處是讚揚部的任務。”
一號法官道:“隨便,不過本案已經結束,本次烈焰內審到此結束,退庭。”
冇有不測,董事會認定,被告罪名不建立,當庭開釋。
37號好久後問:“局長?”
竹道:“那算我不利。不過不會連累到讚揚部。因為我也不曉得如何聯絡其他骨乾,或者是讚揚部的賣力人。賣力人能夠聯絡我,我能夠聯絡我的部屬。最多我就是把我的部屬給賣了。”
37號嗬嗬:“說實話,我們是看不懂甚麼是假貨,甚麼是真品。慈悲家家裡說不準另有構造。以是我們也算做了一次好人。最後慈悲家帶我們去了埋冇在衣櫃內的暗室,暗室麵積不小,內裡隻要一件藏品,一把刀。名叫信川。慈悲家說是織田信長和德川家康締盟時候,信長贈送給德川的締盟信物。這是一把國寶級的有汗青考據意義的文物,代價連城。”
曹雲苦笑:“我是狀師罷了。後者倒還是有能夠的,今後次庭審氛圍來看,讚揚部舉著牌坊。如果讚揚部參與調查,會有成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