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合同[第1頁/共3頁]
高山杏始終話未幾,道:“我有些看不懂你和雲隱的乾係。你向來不占我的便宜……不是那便宜,也不會占彆人的小便宜。雲隱固然不鄙吝,但是也是很有原則的。”
雲隱答覆,房價下跌,我另有爹!
雲隱第一次開端精打細算,投資金融,贏利塊,敗的也快,終究決定投資房地產。當年買紅蝦大廈這層樓,雲隱隻花了兩千萬。遵循淺顯人來講,那雲隱隻剩下八千萬。對於雲隱來講當然不是,雲隱將這層樓抵押給銀行,假貸了一千五百萬。破鈔五千萬買下一棟有二十年汗青的無電梯七層民宅,再將民宅抵押,買下本身現在居住的彆墅。彆墅再抵押……歸正最後是買了一堆的不動產,欠了銀行一屁股債。
到這裡雲隱是賺的盤滿缽盈,遵循普通軌跡,雲隱就應當建立投資公司,漸漸成為金融大鱷。但是雲隱冇有,在能夠包管溫飽以後,雲隱建立了一個三人團隊的公司,公司獨一職能就是收租和簽訂新房錢條約。每月他們會將房錢的70%打到雲隱賬戶上,30%持續買房。甚麼,房價大跌?無所謂,歸正不欠銀行的錢了。雲隱奉告本身的小團隊,除非產生天然災害或者戰役,隻要東唐人丁不減少超越20%,房價跌到白菜價,租房的人始終要租房。
紅蝦寫字樓是雲隱十八歲時候的一個產品。雲隱十八歲時,雲飛揚給了他一張卡,卡內有整整一億元,交給雲隱去投資,要花也能夠。但是雲飛揚明說了,結婚之前就這一億,多一分都冇有。
“那誰……”曹雲指雲隱:“早晨我請你吃燒烤。”
“乙方?”高山杏指本身:“乙方不就是我嗎?”
“感謝你哦,是去你家四周吃燒烤嗎?”雲隱問。
“哦?”
曹雲想了一會,答覆:“我挺賞識他的,以是我纔會敲他。”
雲隱看曹雲走人,側頭對高山杏道:“一彙條約簽完,他會立即會從孫子變成大爺。”
曹雲點頭:“冇錯。”
“廢話,不就是趁便開車送你回家嗎?”雲隱呲之以鼻。
曹雲答覆:“有點。”纔怪,這叫欲擒故縱。不是曹雲想坑人,隻不過想做有些事需求支出代價。
雲飛揚問雲隱,萬一房價下跌,你這一億就連毛都不剩。
“這叫拘束,你們女人是不會曉得。比如我在地鐵遇見一名女生,想和她熟諳,冒然上前很冒昧。這時候我不謹慎跌倒,拉壞了她的耳機線,這時候就產生了財物拘束。”曹雲道:“我將他當朋友才敲他,錢對他來講是最無所謂的東西。最後我改正一點,這條約雲隱一定虧損。”
高山杏臉一紅,立即提氣辯駁:“我纔不是在那樣的人,既然他簽了,這便宜我必然要占滿五年。”
曹雲查抄條約署名,把條約遞給高山杏:“他此人死要麵子,就衝著你,也不會為了這點小錢懺悔。不過還是把條約收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