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升任知府[第2頁/共3頁]
李公子找的是巡撫,巡撫在總督麵前可冇甚麼話語權。
好的很,做縣令本就是為了剿匪的,現在改任知府,有萬人兵馬可用,直接拿來剿匪,一夜間可囊括而定。
白家人對勁的瞪著林楓。
事情看來是真的了,官服、印信,另有文書都在。
“是,這是總督大人的意義,請林知府不要再躊躇,燕州很多事情急需措置,我一是來傳命,二是護送大人去上任。”
“白老爺、白夫人,巧雲是我未過門的老婆,現在暫留在白家,三日內,我必然籌集到一萬兩銀子來提親。”
總督府的差役問道:“林大人安在。”
母親早就說過,巧雲生是林家的人、死是林家的鬼。
白夫人呆呆看著兩個差役,欲言又止。
想到此,還是要感激總督送的官職啊。
燕州知府,是最高官職,總管燕州境內統統的兵馬。
“林大人,鄙人受命,傳總督之意,令你馬上接任燕州知府,馬上去上任,車馬已經備好。”
“上差,我隻需求三日。”
“你是總督大人派給我的,就是說,你會完整服從我的號令,是麼?”
“我跟人打賭,要在三天內籌集一萬兩銀子。”
“諸位,本府林楓,授總督大人之命,暫任燕州知府。明天夜裡,你們要隨我去剿匪。”
“這成仗勢欺人了。”
“林楓,你做事也不走腦筋,三天,給你三個月也不可啊。”
“我就是林楓。”
買賣經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學會的。
跟著,另一個差役拿出一套官服和印信,單膝跪地:“林大人,請授官服。”
這是差異啊,妥妥的差異!
“那你如何弄到一萬兩,用朝廷的剿匪銀子先墊上?”
“好,你馬上帶著本府的手令去燕州,命統統人調集,興夜來這裡見我。記著,全燕州的兵丁、差役都要來,備齊弓箭,一個也不準缺席。”
白巧雲緊握住林楓的手,果斷的說:“楓哥,我非你不嫁。”
走平常的線路必定是不可的,得另辟門路。
“那如何能行,事情捅出去,調用朝廷官銀是甚麼罪名,找死呢。”
“卑職等拜見知府大人!”
院子裡,火把竄動,其他兵馬都在衙門外守著。
靠,山賊永久都是一個思路。
來人是兩個差役,一個是知府衙門的捕快,一個是總督府的人,從衣服就看得出來。
十八寨,烏合之眾罷了,隻需堵住路口,萬箭齊發,山賊為了活命,必然繳械投降。
這個動靜,刹時讓白家人傻眼了。
……
她能表白心跡,更果斷了林楓的動機。
一起麼,如何有一種被人監督的感受。
如果用這些兵丁去剿匪,一萬人去夜襲那些盜窟的話,十拿九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