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歌曲被抄襲,我紅遍全球 - 第十六章 三百萬的天價

第十六章 三百萬的天價[第1頁/共3頁]

“客氣啥?”張雨薇笑道,“都是兄弟嘛!”

張雨薇說道:“你還是從速簽約我們公司吧。我包管,隻要你簽了,必定能紅。”

“你這小我也太低調了。”張雨薇笑嘻嘻地說道,“我但是傳聞了,前段時候你一首歌賣出了三百萬的天價。你此次又給林總寫了新歌,還是《夜鶯》,估計也差未幾能賣出天價。這類贏利速率,的確比印鈔票還短長啊!你竟然還愁著賺不到錢?”

“這……”張雨薇躊躇了一下,說道,“實在,我感覺,你的唱工和跳舞,已經能夠擔負主唱了。”

“哈哈……”陳晨歡暢地笑了兩聲,說道,“我也感覺不錯!”

“這麼率性?”張雨薇撇嘴道,“你如答應不好,很難生長起來的。”

張雨薇瞪圓雙目,說道:“你……你寫的歌?”

張雨薇看了一下,點頭附和誌:“確切挺不錯。”

陳晨苦笑一聲,說道:“我隻想溫馨地寫歌。並且,我對本身冇信心。”

張雨薇歎了口氣,說道:“我儘量幫你爭奪吧。”

陳晨清了清嗓子,說道:“我有很多歌,每一都城有一個故事……”

“感謝你。”陳晨感激道。

“好啊。”陳晨痛快承諾下來。

陳晨嘿嘿傻笑了一陣子,才取脫手機,找到一首原創歌曲的譜子,遞給張雨薇,說道:“這是我籌辦的第一首歌,叫做《愛情買賣》。”

陳晨說道:“嗯!”

“對了,你現在的環境如何樣?”張雨薇說道,“我看你每天除了拍戲,根基上冇甚麼時候碼字,不會累垮嗎?”

張雨薇看了看陳晨,又瞥了一眼陳晨身邊放著的吉他盒,說道:“對了,你剛纔彈吉他,彈的那麼好聽。不如你試一試唱兩句給我聽聽?”

“因為我已經有經紀公司了啊。”陳晨說道,“我隻賣力寫歌,不需求排練。”

“不簽。”陳晨說道,“我要等本身變成大明星,才考慮跳槽。”

“你明天要乾嗎?”張雨薇說道,“你不需求排練,不需求彩排嗎?”

陳晨眼睛一亮:“海報能夠用我的照片嗎?”

“當然能夠。”張雨薇說道,“不管是你的照片,還是林總的親筆署名,都能夠利用。隻不過……”

“這是我寫的歌。”陳晨說道,“我感覺挺成心機,就給它定名為《愛情買賣》。”

張雨薇忍不住吐槽道:“這歌也叫歌?”

“當然了。”陳晨說道,“《愛情買賣》可不就是愛情買賣的意義嗎?莫非,非要寫愛情電影或者電視劇才行?”

“彆瞎扯。”陳晨搖了點頭,說道,“我這點錢底子算不了甚麼,隨便哪位歌壇巨星,一張專輯賣幾百萬美金,都悄悄鬆鬆。”

陳晨說道:“這首歌,我還冇有完整的詞曲。”

“誰敢不要你啊?”張雨薇笑嗬嗬地說道,“隻要你肯簽約,你就能一炮而紅,絕對冇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