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三章 奪“筆”(下)[第1頁/共4頁]
大口的啃著雞腿,嘴角的血跡很快就被厚厚的油覆擋住,麵前的大籃子裡盛著滿滿的食品和疊得很高的棉布,有的吸飽了酒,有的則是甜美的水,對忍耐了好幾天的於燁來講,此時任何水都是甜美非常的。
這把劍打得也太像筆了,馬良真的有一支筆,也不曉得當初他在堆棧裡開打趣時,馬良聽到後內心有如何的震驚,或許恰是因為於燁的阿誰打趣,他最後才用這支“筆”較禿的那一麵撞暈了於燁。
……
晚餐更加豐厚,有雞有牛肉有豆腐有青菜有饅頭,大抵是想給於燁增加一些勇氣,棉布疊得更高,並且吸的都是酒。
飛劍隻要一把,和修真者之間的聯絡比人間的任何東西都要密切,這就像是一個小小的生命,隻不過體內的不是血肉,而是真氣。
青腰的背是紅的,和此時於燁的嘴很像,剛纔那一番呼嘯讓他的嘴裂開了十多個口兒,鮮血將他的嘴唇染得非常刺目,一部分流進了嘴裡,另一部分順著嘴角向兩邊流去,而於燁連擦都懶得擦一下,濃濃的鮮血流了幾滴在他的耳廓裡,隨後就乾了,因為嚴峻缺水,他的血液早已稀釋,非常黏稠。
緊接著,他俄然噴出一口鮮血,又重新躺回了床上,隻不過這一次不是睡著,而是墮入了昏倒。
那是一根玄色的條狀物,一頭尖一頭圓,像是一根筆帽套在了尾部的鋼筆,東西落下後,尖端朝下,對準了於燁的腦袋,眼看釘進他的腦門裡。
相反,馬良的話越來越少,很多時候隻是趴在井邊呆呆的看著於燁,於燁應當不是他殺死的第一小我,倒是他害死的第一小我。正如於燁猜想的那樣,如果他把於燁殺了,那種慚愧就會在腦中占有一輩子。或許能用《寂滅大乘》超出這類停滯,但當黑丹分裂後,超出的心障的那一部分境地就會敏捷跌下來,永久也不成能真正的衝破。
那支筆仍插在地上,於燁連摸都冇有去摸,他曉得本身在打仗到那支筆的時候,馬良必然會有感到,是以不到最後一刻,他毫不會去碰。
昂首便能夠看到湛藍的天空、潔白的雲彩,中午能曬一兩個小時的太陽,有人供住供住,還每天有人陪聊……如許的日子應當會有很多人戀慕。
“這不是我要的餬口……我曉得你因為慚愧,不肯意殺我,怕今後故意障。我不怪你……真的,我隻想要一把刀他殺,鈍的快的都行……你給我一把刀吧。”於燁彷彿已經有力靠在井壁上了。每次馬良來看他,他都是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有氣有力的反覆著這類話。
但如果昂首隻能看到天空和雲彩,中午再熱都要被太陽曬得半死,吃住都和本身的分泌物在一起,必須仰著腦袋才氣和人談天,每天脖子都像落枕一樣的難受……如許的日子應當冇太多人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