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重走常州路[第1頁/共3頁]
“小到某日在紙上寫了甚麼?”
“估計得小到某日某時出門,某棵樹下所站之人。”顧言道,“用他的話說,約莫就是,‘數十年前,些藐小事,所思所想,細至毫厘,皆曆曆在目,涓滴不爽。’我曾經試過一次,隨便抽了一本書,將此中字句通盤打亂,寫出一百餘字,問他某行第某字是何字,問了五次,涓滴不差。又問倒數第二十五字,第三十八字是甚麼字,還是是毫無錯處。”
“會不會是侍女甚麼的拿去扔了?”
“如許的人物,像是隻在話本裡呈現過。”顧言接上話頭,“隻可惜,平時過分孤傲不群,又不見容於親朋,平生碰到很多不快之事。他又是個事事難忘的……畫地自限,可惜!”
“該當不會。”顧言否定了這個說法,“她們大多不識字,就算識字的,約莫也識不全。見到寫滿字的紙張,定不會冒然扔了。”
“林子歸有如許的本事?”許固奇道。
“你可不要小瞧了他。”顧言眼帶笑意,“他呀,莫說是一兩年、兩三年的事,就算七八年、十餘年的事也都能記得一清二楚。”
許固一眼望去,那邊清楚是個尋歡作樂的花樓,臉上的神采不由有些古怪,隻是帶著麵具,閃現不出來罷了。見顧言說的頭頭是道,語帶可惜,神情更是古怪了三分。他想了一想,“冰肌玉骨,自清冷無汗?”語氣裡不免帶出三分古怪來。
顧言看了他一眼,反應了過來,“你未免想得太多了,彼時我更加幼年,隻是聽聽琴罷了。”
“你在紙上寫了些甚麼?”
“我剛曉得的時候,也感覺不成思議。”顧言歎道,“世上說的過目不忘之人,有信心將某篇文章一字不差的默寫出來。起碼起碼也得當真看上三五遍。而林子歸,隻需求掃一眼。”
許固驚道:“世上竟有這般神人?”
“看起來是冇題目。”顧言將那塊硯台拿在手上,“這方硯台我用起來不甚順手。墨塊我隻帶了一塊好些的,其他的都留了下來。我平時冇事喜好習字,偶爾順手寫一兩句詩,留了這些紙也算很平常的事――入京科舉也不必遠遠的從常州帶紙。隻是……遵循我的習性,這桌子裡該當還留著些草稿纔對,可你看,這些紙上一個字都冇有。”
“真是天生奇才!”許固感慨道,“我平常雖隻是看書解悶,未曾當真學過,但如果百餘字的文章,我要背下來,起碼得十遍不足,更何況是一字不差!如許的人物……”
“咳咳,血氣方剛,幼年風騷也並非甚麼說不得的事……”許固見顧言又瞪了他一眼,趕緊轉移了話題,“遇之對琴藝很有研討,想必操琴非常特長了?”
兩人持續前行,果見知州官邸。又走了一段,顧言指著一個結綵繡樓道,“這兒有個奶名喚做雲孃的,彈得一手好琴,可貴的是不但琴技高超,更曲直中有情,我還給了她一首詞,那首詞由她彈唱再妙不過了,你怕是也聽過的。可惜我到都城不久,她也展轉托人送信給我,說是已經不在此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