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不得已的變通[第1頁/共3頁]
陳峰前後二次做過趙軍海的秘書,對於這類說不清、道不明,隻可領悟、不成言傳的洞察宦海危急與暗潮的感受,也漸漸地貫穿了。
陳峰的手上把握著一筆數額可觀的備用資金,首要用於在告急環境或不測事件的不時之需。
有如許的感受,美滿是他跟在趙軍海書記做秘書多年,從其身邊貫穿來的。
當然在縣維穩辦胡主任和縣信訪局張局長的儘力下,這些家眷都接管了實際,畢竟他們還是獲得了與都會住民劃一的補償。
二是陳峰作為縣委書記,帶頭出錢了,那縣委、縣當局的彆的帶領如何辦?出不出錢?要出多少錢?
既然從國度層麵來補齊補償差額的體例不可,陳峰就需求自掏腰包來處理。當然他也明白,由本身直接來出錢,必定是不可的。
固然有幾個家眷開端對峙要求城鄉標準分歧的補償,他們想的快意算盤是,歸正“萬名”房產開辟公司的捐助活動是官方行動,如果再能多爭奪到國度的補償,那就更好了。
畢竟這幾小我共同經曆了風雨好幾年,這點友情還是有的。
不過看到陳峰並不為意,費明也就漸漸接管瞭如許的乾係。
以是說,陳峰目前固然不差錢,但絕對不能如許簡樸的拿錢出來,給本身添費事、拉仇恨。
135萬元,如果陳峰提出,讓歐陽紫蘇、丁紅燕、孫燕波、王浩與本身停止平攤,每小我分攤到的數量並不是很大,每小我都出的起,並且也不會有甚麼定見。
三五年下來,必定能夠外放出來,完整有才氣主持一個處所或一個部分的事情。
這些暗潮是甚麼?是不是針對本身的?或者說會對本身打擊有多少大?陳峰並不明白。
不過,在隻要二人的場合,或者隻要費明秘書在場的時候,陳曉軍風俗叫陳峰為“陳哥。”陳峰並不介懷,也風俗於如許。
陳峰聽到如許的環境彙報後,也算是見地到了一些公眾的狡猾和貪婪。讓他更感遭到,今後做事與表態,更要慎重。要當真對待人道竄改與公允公理。
趙軍海從都城來到副省級都會,本來起點就高,又做過市長、市委書記、市政協主席,宦海起落沉浮多年,早已練就洞察宦海暗潮、危急的本領。
厥後他很快就曉得,陳曉軍與陳峰是老鄉,並放棄為趙軍海書記開專車的機遇,而情願跟在陳峰的身邊,絕對算是陳峰的知心人,乾係非同普通。
為了堵住那天見證官員的口,陳峰要求縣維穩辦胡主任、縣信訪局張局長帶著當天那些事情職員,共同見證“萬名”房產開辟公司對於滅亡或嚴峻傷殘職員家眷的捐助活動。
這不是錢的題目,而是由此形成的結果與影響,會比強壓胡主任停止城鄉住民補償標準分歧的風險還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