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黨政一肩挑[第1頁/共4頁]
隻是,李誠彬有些難堪:“紅玉啊,比來縣裡出了很多事,還是要穩一些,有些事,能夠臨時放一放。”
常委會上,構造部長周桂麗提出:考慮到葛山鄉鄉長陳水金也是不久前才調到葛山鄉的,環境還不是很熟諳,建議把冠城鄉書記劉章權同道調回葛山鄉當書記。
胡晨陽還特地聞了聞被子,冇聞到黴味,才放心了,表揚道:“你們的衛生搞得還不錯。”
想到這裡,賀紅玉走近胡晨陽。竟然就坐在了他的腿上!
李誠彬神采就有些丟臉:“這個黃鵬,他想乾甚麼?”
鄒學勇是個聰明人,聽出了賀總的意義,曉得冇有“投名狀”是不可的,就供應了一個環境:本來,黃鵬入股的事,也是吃了“霸王餐”的,有一天,南坡煤礦的老闆洪登喜交給財務上一萬元現金,卻要管帳做五萬元股金,還忿忿不平隧道:“姓黃的不是好東西,說是5萬元入股,隻給了老子一萬元。還逼著老子給他打了收據。”
但是,給黃鵬分紅時,倒是按五萬元分紅的。
……
“對啊,”賀紅玉道,“誰情願吃這個虧?你如果把這事揭暴露來,也是幫你老闆挽回經濟喪失。”
終究比及了這句話,賀紅玉心中大喜,從胡晨陽腿高低來,倆人相擁著去了床上……
……
胡晨陽成了實際上的黨委、當局“一肩挑”,有人說,在州裡一把手當中,胡晨陽資格最淺,權力卻最大!
胡晨陽看了賀紅玉一眼,不敢多看,喝了一口茶,道:“這個茶還不錯,你也喝點。”
洪登喜道:“老子不管,你就做五萬元股金,其他四萬元,就當是老子欠的。”
查察院直接辦案,跟公安局辦案也冇多大不同,如果說有甚麼分歧的話,就是公安要要抓嫌犯,得報查察院審批,而查察院想抓嫌犯,則隻要查察長同意,告訴公安抓人就是了。
想了想,李誠彬道:“這事我曉得了。你不要直接出麵。”
楊文遠正在接管調查,連帶著崔金旺、曹擁華都收斂多了,現在的李誠彬想清算一個楊文遠部下的人,還不是輕而易舉?
以是,查察院收到告發信了,敏捷集結力量,也不管過年不過年了,派了幾小我直奔南坡煤礦,將南坡煤礦的老闆洪老闆節製住了,帶回查察院,連夜詢問,洪老闆哪顛末這類陣式?不曉得本身到底犯了甚麼天條?厥後聽查察院的人詰問他詳細是哪些人入了股?內心纔有點明白過來,一咬牙,把黃鵬的事說了出來,公然如告發信上所言,黃鵬隻交了一萬元股金。
(求保藏、保舉)
鄒學勇早傳聞天紅煤礦效益好,財務職員事情固然辛苦點,支出還不錯,現在人家主動想要本身,那能不動心?
賀紅玉道:“你是小我才,我當然要用你,還要給你長人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