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廬陽四少(下)[第1頁/共4頁]
但是,卻有人把這份報紙寄給了區交警大隊的呂警官。
“不成能!”易誌強道,“還是‘的士’司機內心不平。”
昨晚在《官僚》書群(128731586,歡迎插手)裡跟讀者會商更新速率題目,多數讀者還是但願包管質量,但願《官僚》能寫成典範,這也是我想儘力做到的,當真寫好每一章,纔會走得更好、更遠,感激大師的瞭解和支撐!
易局長已經表示過他了,這件事辦好了,提個副科長。題目不大。
見麵地點,約在市中間廣場四周的“萬家燈火”酒家,這個酒家本來是京彩疤子的,王穗也管不過來,加上資金嚴峻,就讓渡出去了。
江維新道:“呂警官說的,我也瞭解。不過,我在采訪過程中,也聽到了很多‘的士’司機的話,他們對甘峻的這類做法,非常憤恚!他們說,撞了人家的車,還要打人,還把人家的肋骨都打斷二根,這另有冇有國法?就因為他是市委帶領的兒子,便可覺得非作歹、清閒法外嗎?”
“酬謝?”換一小我,或許是要酬謝的,為甘書記辦事。不必了。
江維新偶然中得知了“市委副書記兒子打傷‘的士’司機”的事,讓他很鎮靜!這無疑是一個重磅炸彈,可要緊緊抓住,不必然要報導出去,但是,得撈到充足的好處!
塗小紅道:“呂警官說得也對,那幾小我,要不是些羅漢,要不就是有錢有勢的,鬥不過他們,還不如私了,多要一點錢。”
呂警官道:“實在,我也是為方可軍著想,真把甘峻抓出來,遭到法律懲辦,那他就用不著補償方可軍那麼多錢了,最多就是醫藥費,再加點持續醫治費、誤工人為、護理費甚麼的,有3、五萬元充足了,現在但是花了十萬塊。”
江維新道:“呂警官,甘峻打人,就這麼‘私了’了,怕是會留下後患啊。”
這些天,方可軍的傷勢規複得還不錯,這也得益於他體質好,冇有呈現大夫最擔憂的“血氣胸”和併發症,住了半個月,根基上能夠出院了,今後就是在家裡漸漸養傷了。
呂警官道:“那,江記者,你以為應當如何辦呢?已經結案了啊。”
二人先是說了些無關緊急的話,漸漸切入正題。
公然,江維新也不想多廢話了,道:“實在,我也不想把事情搞大,我們也要替甘書記想想,要保護帶領的形象,是不是?”
“十萬!”甘峻也有點吃驚。
呂警官的副科夢還冇實現,恰是關頭時候,他可不想出甚麼題目。
呂警官頓時取出一張名片,道:“你們籌議一下,籌議好了,跟我聯絡,這上麵有我的聯絡電話。”
“是告結束啊,都具名了。會不會是110那邊有人捅出去了?”
……
呂警官一接到這張報紙,就曉得有費事了。有人想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