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五章 拘傳李博堂父子[第2頁/共3頁]
胡通的這番話,也是遵循李潤基書記的唆使,用心放的風,目標是讓汪海和謝宏達看到、聽到,公開敲打他們一下。
就在逮捕李博堂父子的那天下午,鹿書記召開了一個省委常委會,研討了四五個議題,集會從中午一點開端,一向開到下午六點才散會,以是,對於李博堂父子被捕,汪海和謝宏達完整不知情。
阿誰稽查組組長笑了笑說:“李總,方纔我們先到了你們財務部,已經向你們的財務賣力人送達了《稅務行政懲罰事項奉告書》,你們的財務賣力人楊璐娟已經在奉告書的送達回證上簽了字,她等下就會來向你彙報的,我現在宣讀給你聽的,隻是我們籌辦對你們公司停止追繳稅款和處以罰款的開端定見,你們當然能夠要求停止聽證、能夠提起行政複議,但是,你應當也曉得征管法上有一條:你在聽證和提起行政複議之前,對於你們所偷逃的稅款一億三千多萬元,必須先繳入國庫,至於那四倍的罰款,你能夠直接提起行政複議,也能夠直接向群眾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們作陪到底。”
這時候,阿誰前麵進來的縣公安局稅偵大隊的大隊長對李博堂說:“李博堂,你如果要提請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能夠拜托你們財務部和法律參謀全權代理,你和李智兩小我因為涉嫌偷稅罪,且究竟清楚、證據確實,經新冷縣公安局局長楊飛高批準,現在對你們依法停止拘傳,因為你是省人大代表,昨天下午,我們已經依法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對你的拘傳決定,這是拘傳證和省人大常委會批準拘傳你的批覆,請你們看一下,並在拘傳證上麵具名。”
就在這時候,門口俄然呈現了幾個扛著攝像機的記者,急倉促地擠進辦公室來,拿出證件說他們是省電視台的記者,是特地過來采訪新冷縣複興鋼鐵公司特大偷逃稅大案的。
李坦固然奇特鹿書記為甚麼會俄然唆使要省電視台去報導一個偷稅案子,但也不敢去問,從速承諾下來,並心急火燎地打了省電視台台長章英芝的電話,傳達了鹿書記的唆使。
李博堂麵無神采地聽阿誰稽查組組長讀完兩份稅務法律文書,以很熟行的口氣說:“帶領,據我所知:你們在對我們停止稅務行政懲罰之前,應搶先實施奉告任務吧,稅收征管法規定:對於稅務構造做出的稅務措置決定和稅務行政懲罰決定,征稅人能夠申請行政複議、能夠要求聽證、能夠向群眾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我現在對你們的行政懲罰決定不平,要求停止聽證,並且要向你們省地稅局提請行政複議,以是,你現在跟我宣讀這個決定沒成心義,我也不會在這上麵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