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章 苦肉計[第2頁/共3頁]
楊誌還沒答覆,中間的郭朝陽俄然暴怒地說:“你們是乾甚麼吃的?平時你們是如何審判嫌犯的?是如何獲得供詞的?那兔崽子如果拒不開口,拒不招認,你們就給他上點手腕,恰好讓他吃點苦頭,看能不能讓他長點記姓,此後不再給我在內裡肇事。我奉告你們:今晚不管用甚麼手腕,必然要他招認。如果你們在審判時秉公舞弊,企圖給他擺脫,我必然會處罰你們。聽明白沒有?”
並且,他的不平常之處,還能夠從彆的兩個方麵反應出來:第一,他作為一個外埠的小公事員,如果沒有甚麼人給他撐腰,在省會這類藏龍臥虎、凶惡龐大的處所,他如何敢如此大膽地出來給一個和他毫不相乾的酒吧歌女出頭打抱不平?
楊誌點點頭,把一個值班民警叫過來,叮嚀他到二樓去悄悄叮嚀那兩個女民警一聲,讓她們照顧好夏楚楚,並給她去買點吃的東西來。
當然,他的後兩種設法,是遵循他以是為的邏輯推理出來的----他並不曉得葉鳴本來就是個愛打抱不平的人,也不曉得夏楚楚愛上的是葉鳴這小我,而不是他的甚麼背景和身份。但是,就是按他本身的這個邏輯,也確切推斷出了精確的東西……
想至此,楊誌不由對他的敏感和應變才氣佩服萬分,從速安排人去所長室逮捕郭飛,讓他們把郭飛帶到另一間審判室去,並幾次叮嚀他們:必然要要實事求是、完完整整地把明天早晨酒吧產生的事情記錄下來,並要郭飛老誠懇實地交代他的違法行動,供出其他參與此事的朋友。
郭朝陽不耐煩地說:“你囉嗦甚麼?我要你把他銬起來,自有我的設法,你履行號令就是!另有,你要奉告賣力審判他的人,這不是玩虛的,也不是走過場、對付了事,而是要實實在在地問出他今晚所乾的那些違法的事情來,到時候該拘留拘留,該判刑判刑,聽到沒有?”
那幾個受命的人有點難堪地問楊誌道:“楊所,如果郭飛拒不交代如何辦?我們也不好逼迫他啊!”
楊誌見他一臉的焦心和不耐煩,細心一想現在正在內裡的陳副廳長和吳局長,內心當即就明白了:郭朝陽這是在發揮“苦肉計”,也能夠說是一種“丟卒保車”的計謀:先讓本身的兒子受點小小的委曲,把他弄進拘留所或是看管所去,歸正那邊麵的人都曉得他是市局郭局長的兒子,誰也不敢難為他。如許一來,他這個做父親的便能夠獲得一個“大義滅親”的雋譽,不但不會受此事的連累,說不定還會小小地撈到一點政治本錢。然後,比及這件事情完整平複後,他再發揮權力和手腕,把本身的兒子撈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