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七章 自殺[第2頁/共3頁]
這時候,搞現場勘察的差人,在歐陽明胸口摸索了一陣,摸出來幾頁帶血的信紙,看模樣是歐陽明的遺書。
阿誰乾警攤開信紙看了看,點點頭說:“這是遺書,不過,你隻能在這裡先看一看,這遺書我們還得作為物證帶歸去,以判定他他殺的啟事和動機,我們取證完成後,這遺書天然會送到你們局裡來。”
然後,他走到阿誰搜出遺書的乾警麵前,說:“我是新冷地稅局賣力人,是這位他殺的乾部的帶領,我想看看你方纔從他身上搜出來的信紙,是不是他的遺書,如果是,我想把它帶歸去。”
張嫣傳聞他要用錢,也不問他到底要用來乾甚麼,當即很利落地承諾下來,並要他把銀行賬號發簡訊給她,她當即去銀行轉賬。
原來,鄒文明思疑歐陽明是被查察院的乾警刑訊逼供,受不了才跳樓的,是以,如果他有遺書,必定會提及這些事,如果這遺書被查察院的人拿去了,他們便能夠會把它毀掉,以是,他才瞋目圓睜大聲喝止阿誰想拿遺書的查察乾警。
原來,他已經想好了:這五十萬元,二十萬元給歐陽明退贓,殘剩三十萬元,他想用來給歐陽明跑乾係,如果李書記承諾幫手打號召,他就挨個去給查察院的辦案職員送錢,必然要把歐陽明撈出來。
王修光想了想,說:“歐陽明要想減輕罪惡,第一,要儘快把那二十萬元贓款退掉;第二,要照實交代他收受二十萬元的罪過,不能有任何坦白;第三,如果他另有臨時沒被查察構造把握的其他違紀違法問題,最好也誠懇交代出來,但這些違法問題牽涉的數額不能太大,不然會減輕他的罪過;第四,如果他還把握了其彆人的違法違紀問題,也能夠揭露揭露,爭奪建功贖罪,以上這四點,就是法律規定的從輕或是減輕懲罰的情節。”
葉鳴的腦袋“嗡”地一聲,頃刻間隻感覺渾身冰冷,身子也開端不受節製地簌簌顫栗起來,手裡的電話也拿捏不穩,“啪”地一聲掉到地上……
葉鳴給張嫣發完簡訊後,當即又打了李書記的電話,問他有沒有空,他想去找他一下。
葉鳴點點頭說:“歐陽明現在是沒有才氣去退贓款的,隻能我去給他想體例,籌措二十萬元給他愛人,讓她去查察院把這錢退掉,彆的,固然方纔您說找李書記能夠沒有效,但我還是想去試一試,平時,我是很少去費事李書記的,但是此次沒體例了,我必須把我這同事救出來。”
說到這裡,他眼睛看著葉鳴,說:“老弟,我上麵所說的四點,實在有兩點歐陽明是絕對不能做的,就是第三點或是第四點,因為他如果主動交代本身另有其他罪過,或是揭露揭露你們地稅局其他乾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那他就即是在給你們地稅局爭光,也即是在害你們地稅局的乾部,如許的話,即便他減輕懲罰出來了,將來也會被同事和朋友鄙棄,我信賴他不會那麼傻,是以,他現在獨一能夠做的,就是儘快退掉20萬元贓款,爭奪減輕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