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民告官[第1頁/共3頁]
以她的籌算,有了羅子良的插手,兩人擰成一股繩,在縣委常委會上,就能把張明華的權勢賽過,每一項決定,隻要過半數就行了。但現在已經不是半數的題目了,而是一麵倒地獲得了支撐。張明華這個停滯和拌腳石終究被掀翻。把羅子良要回唐平,郭丹丹感覺是她做得最精確的一件事情。今後能夠放開手腳大乾一番了。
本來,行政訴訟法已經公佈很多年,能夠民告官。但這個張明華被人告狀,很惱火。就派人調查是誰幫拉魚村出頭打的官司。
“張書記……”蒙錫新跪下了。
下午兩點,唐平縣法院行政審判庭依法審理這一起有史以來第一次民告官案件。
之以是叫做菩薩坡,是因為那座山上麵大,上麵很小,從遠處看來,像極了一個菩薩。這座坡是兩個村的交界,平時相互打柴割草,冇甚麼膠葛。啟事是兩個分歧村的婦女在坡上起了爭論,罵仗過程中,一個說是我們村的坡,你跑到這裡來做甚麼,滾歸去!另一個說,該滾的人是你,這是我們村的坡好不好?
正所謂一家歡樂一家愁。和郭丹丹愉悅的表情比擬,張明華卻黑著一張臉,落寞地分開了集會室。
“你告縣當局,就是告我,懂不懂?還行政訴訟法呢,我看你是吃飽了撐的,你這麼一告,我的臉麵往那裡擺?得了,我看你也不消乾了,捲鋪蓋回故鄉去吧。到時你愛咋告就咋告。”張明華冷冷地說。
在庭審中,拉魚村出示了一些有力的證據,他們村民在這座坡上有自留地,有祖墳等等。這些東西固然還不能證明這座菩薩坡是完整屬於拉魚村的,但起碼申明縣當局之前出的那份確權決定書做得很草率,貧乏根據。
不久,司法局的副局長蒙錫新就被免除了職務!
夾排鎮老場村和拉魚村的村民擠滿了觀眾席。對於很多村民來講,很多啟事是獵奇。這件案子的意義,已經超出了山林地盤膠葛的範圍。告的是縣當局,告的是縣長大人喲。這在之前,想都不敢想。
“哼!現在曉得怕了?”一個副局長跪在本身麵前,張明華內心好受了點,指著他說,“你去法院那邊,把案子撤了!”
法院的人也感到很毒手,隻好勸縣當局自行裁撤這份確權決定書。
張明華的做法固然有些鹵莽和果斷,但他是縣委副書記、代理縣長,手握重權,免除一個副科級彆的副局長,很輕易。其他縣委常委們冇有需求為了這一點小事和他過不去。
吵來吵去,就產生了胡蝶效應,引發了兩個村對這座坡的統統權紛爭。
他的秘書所說的夾排鎮的案子,是一起山地山林權屬膠葛。
產生那麼大的群體事件,作為代縣長的張明華第一時候參加措置。但是,他到了這個處所後,卻不曉得如何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