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0章 態度不堅決[第1頁/共4頁]
“高副縣長,你也彆說了,我信賴剛纔那位大哥不是成心的,也就不要在計算這個事情。各位鄉親,我還是剛纔跟大師說的那些話,既然事情都已經產生了,你們再如許爭鬨下去也不是體例。事情真鬨大了,警方就會抓人的,我但願當事者家眷坐下來和公司好好的商談一下,看看公司如何來賠償受害者家眷的題目。肖秘書,把我送回鎮當局。”
不管明天要花多少個小時,都要把這事情處理下去,免得讓這受害者家庭持續為了補償的事情上訪肇事。他們不當協,礦山工廠就冇法規複完工,一天的喪失,也就是好幾十萬元。
我把胡鎮長叫到內裡,和胡鎮長談了一下,讓胡鎮長出來來調和兩邊補償的題目。對補償金額方麵,我給胡鎮長的定見,在兩邊要求的根本之上,停止折中,每人補償四十萬元,遵循這個數額停止協商。
我們回到了鎮當局歇息著,等候紫光礦業公司總部的職員到來。這家公司是專業的礦業公司,在辦理上麵,要求都很嚴格,這一次出事,主如果新來的一個挖土機司機粗心了,冇有重視到挖機前麵另有兩個工人在事情,才形成了此次的慘禍。
“既然宋縣長都這麼說了,為了保全大局,我就代表我們公司,同意宋縣長提出的這個補償計劃,對兩位受害同道的家眷各補償四十萬元撫卹金。如果受害者家眷也同意這個計劃的話,我們明天就把補償條約簽訂下來,礦區該如何措置,也動手措置好。宋縣長,你看如許行嗎?”
我想,這已經是紫光礦業公司作出的最大讓步,再爭論下去,對這兩家受害者家眷也冇甚麼好處,我就給這兩家人的家眷做思惟事情,但願他們都能想開一點,畢竟,這類事情是誰都不肯意看到的。既然都產生了,我們就要去接管這類實際。
在我和胡鎮長做了思惟事情下,兩家家眷算是勉強的同意了紫光礦業公司提出的補償計劃。就補償的相做事件,就在這集會室裡簽訂了下來,紫光礦業公司在一個禮拜以內,把補償金一次性付出給受害方,受害方在簽訂了補償和談以後,就把本身家眷的屍身帶回家中停止安葬。鎮當局出於人道考慮,對兩個家庭每家一萬元的安葬補助。
兩邊就補償的事件,墮入了爭議當中,我們當局因為在這公司中有合夥,也不好出麵幫哪一方說話。補償金額多了,我們當局也有喪失,紫光礦業公司也會為這個事情對我們不滿。看來,這補償的協商事情,還得讓鎮當局的帶領出麵,能夠會合適一些。
當天早晨,我們都留在了豐台鎮上過夜,第二天上午,針對此次豐台鎮稀土礦公司產生命案的題目,停止了集會學習。
聽著這受害者家眷說的話,我的內心有點沉重,也感覺本身這個縣長有些瀆職,安然變亂冇有羈繫得好。如果我們本地當局多做這方麵的鼓吹事情,時候的 礦場的監督事情職員,也就不會產生如許的悲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