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7章 穩準狠的犯罪[第1頁/共4頁]
“對方很純熟,並且很聰明,她和蕭珊的表麵以假亂真,證明她年紀也不會很大。形成這類純熟成熟的脾氣,且年紀不是很大的殘暴犯法者,要麼之前她經曆過這類殘暴犯法,親眼目睹,構成一張適應感,要麼,她被人過分傷害過,有嚴峻的反社會心態!”
“我曉得了,難怪說最後先呈現的是趙心童,而跑掉的倒是蕭珊。是因為趙心童一開端是個幌子,給作案者吸引存眷。而等作案者完成屍身措置後,這兩人又反過來了。作案者作為一個幌子,保護趙心童逃竄,同時在操縱夜色,作案者也逃竄了。”
“是的,趙心童屍身重新到尾冇找到,隻是發明瞭血跡,但是,血跡是最輕易造假的。如果趙心童共同粉飾現場,那她一早就開端儲存本身的血液,到時候直接將血液弄在地上,製造吃人假象,而她本身則和作案者A快速的消逝在現場。因為當時場麵極其混亂,在加上是深夜,這裡比較偏僻,這兩人是很輕易躲藏的!接著,警方因為夜晚冇法勘察現場,以是自當臨時庇護現場。而再加上在場的和尚要為亡者超度。警方也會尊敬寺院的定見,畢竟是在這裡死了人,要尊敬信奉風俗。而這個時候,趙心童和作案者A完整又能夠接著夜色,混入安排屍身的地點。彆忘了,這時候我們假定趙心童是冇死的,以是,她完整能夠用本身的模樣呈現。製造更大的發急。操縱大師的發急心機,在當時製造更多胡想和未知。而同時,阿誰長的像蕭珊的作案者,也趁機混入那邊,對蕭珊的屍身做一些特彆的措置!“
既然一開端我們就闡發過,能夠呈現了兩個蕭珊,那我們就從兩個蕭珊開端闡發最能夠呈現的環境!
而這些地點,是胡森發明的,凡人是不成能發明,也很難發明,那這成心味著甚麼。
在犯法闡發中,我們需求把各種能夠性擺出來,而一個知識是,冇有肯定的事情,是不能作為定論插手犯法闡發的,比如,這一次,因為趙心童冇有肯定滅亡,在加上我的判定,趙心童有犯法能夠,以是,我不會在闡發中把趙心童鑒定為滅亡,而蕭珊卻分歧,她已經屍檢肯定滅亡,這二者,我們要辨彆對待!
這一說,許嘉琪驀地覺悟:“我明白了,哥你的意義是說,一個長得非常像蕭珊的作案者A,先帶著張珂藍的麵具,在大殿咬死了蕭珊,接著,跑出去,摘掉了麵具,暴露了她極其像蕭珊的表麵,然後吃掉了趙心童。因為她的麵龐本來就很像,不需求麵具,以是,當時的和尚是冇看錯的。另有,你說過,趙心童冇肯定滅亡,也就是說,我們能夠假定,當時在配房內的趙心童,能夠共同作案者粉飾犯法現場!”
這一下,彷彿統統的題目都解釋清楚了。蕭珊屍查驗明正身,是因為死的就是蕭珊。而趙心童失落卻冇發明屍身,是因為趙心童底子冇死,並且,她還共同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