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挾帶私逃(下)[第1頁/共3頁]
(“賓妹”一詞原指菲律賓女傭,厥後泛指統統在香港打工的東南亞裔女傭,是個帶貶義的詞彙。)
套用無相法例第二條,阿珍毀傷本身好處,必然是為了獲得更大的好處,或者製止本身遭到更大喪失。以此推斷,能夠性有兩個:一是阿珍也參與行竊,用心讓仙蒂脫身,以便對方能儘快銷贓及跟她分贓;二是她有把柄被對方抓住,被迫為對周遭謊。當中今後者的能夠性較大。不管如何,當務之急是找到仙蒂的下落,隻要把她抓到,統統題目都能獲得處理。
溪望持續道:“另有,剛纔她應當是跟你們一起返來,但我到來後卻冇有瞥見她。我想,她應當是在我們到來之前,就已經偷偷溜走了。”
溪望又問:“如果我們讓財務公司幫手,會不會更輕易找到仙蒂?”
溪望點了下頭,說:“我想在晶晶分開後,進入房間的人不是阿珍,而是仙蒂。她昨晚曉得曉雪買了金飾,並且她打電話回家時是坐在客堂的另一麵,位置恰好能看仆人房裡的環境。也就是說,她瞥見曉雪將金飾放在窗台的金飾盒裡。”
按作案時候推斷,給嬰兒沐浴後曾單獨進入仆人房的阿珍懷疑最大。畢竟她冇能為單獨進入仆人房作出公道的解釋,不免讓人思疑她給嬰兒沐浴時,發明窗台上的金飾盒,因此起了貪念。
“你感覺財務公司找人的效力高,還是警方找人的效力高?”
晶晶急道:“她在香港冇幾個朋友,平時就隻要一個同親姐妹過來找她。但我不曉得她姐妹的聯絡體例,隻曉得應當是住在四周。”
安琪“哦”了一聲便冇再說話,但卻在內心罵道:你們有好幾個單位,竟然還讓阿珍住凶宅,睡在當年藏屍的廚房裡?如果你們是我親戚,我早就跟你們斷絕乾係。
他皺眉的啟事不但是為尋覓仙蒂的下落,更加阿珍扯謊一事感到迷惑。如果進入仆人房的是仙蒂,那麼阿珍為何要替她坦白,乃至不不吝使本身身陷囹圄?
“你先彆急,香港就一個巴掌大的處所,更有嚴格通關軌製,她是跑不掉的。並且她不是本地人,應當也冇甚麼處所能夠藏匿。”溪望頓頓又對晶晶說:“如果你曉得她在香港有哪些比較要好的朋友,或者能更快找到她。”
但是,如果她隻為求財,又何必將嬰兒扔出窗外?這不但對她毫無好處,反而使罪名較輕的“盜竊”變成極其嚴峻的“劫殺”,從而引發警方高度正視。這當中莫非另有隱情?
“現在該如何辦,不把她找返來,我如何給曉雪交代呀!”晶晶急得頓腳。
一行人走向電梯間時,麥太一麵獵奇地走過來,她先跟世人打號召,隨即向晶晶問道:“你們單位是不是又出事了?”
晶晶煩膩答道:“我家的賓妹偷東西了,現在不曉得跑那裡去,煩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