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雙屍奇案(1)[第1頁/共5頁]
時候打著飛腳往前趕,一晃三年疇昔。民國28年春,青陽縣產生了一樁顫動全城的古怪命案。
案發第二日,有一個在青陽山上關照山林的老頭兒前來自首,說前日兩位少女上山踏青被他撞見,他見兩位少女長得如花似玉,頓轉機心,用一把柴刀逼迫二人,當場將兩人姦汙。作案後怕二人報警,又將兩人推入山底湖淹死。
固然民怨沸騰,但盧運長的縣長寶座卻坐得穩如泰山。其中啟事,除了他有省長蕭耀南這個背景,更因他把握部屬有方――傳聞部屬官員,要想在青陽宦海站穩腳根,就必須向盧運長納“投名狀”。
盧運長對書畫古玩很有些研討,近前細看,隻見畫麵上描畫的是一片江村風景,暮春季候,江渚高地,新建茅舍裡正歡迎千裡返來的老友,江村樹木各具情狀,似有欣逢佳賓之意。遠處山川以淡墨抹出,意境寥廓清爽。
春節的時候,差人局發放的“年例”,也比彆的當部分分多些。凡是韓琛要辦甚麼事,申請陳述呈上來,盧運長很快就賜與批覆。垂垂地,盧運長竟將韓琛視為親信,出門公乾下鄉查抄,必然要韓琛帶領警隊在前開路,煞是威風。
林薇嵐伸手接過鑰匙,也笑了。
諸位千萬彆曲解,這裡所說的納“投名狀”,並非向盧運長賄賂送錢,而是彆有所指。凡是新汲引上來的官員,要想獲得盧運長的喜愛,必須當著盧縣長的麵收受一大筆賄賂。
盧運長翻開保險櫃的門,將三隻寫有韓琛名字的箱子放出來。韓琛瞥見保險櫃裡公然擺滿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心中暗歎,向盧運長納“投名狀”的人還真很多啊!
老婆林薇嵐問他產生了甚麼事,他就把事情的顛末說了。
她風雅一笑,道:“盧縣長,我們是來向您納‘投名狀’的呢!”
民國25年,青陽縣新上任了一名差人局長,名叫韓琛。時年42歲的韓琛畢業於中心差人黌舍,曾任省戒備處治安科副科長,因事情得力,遭到上峰正視,被外放到上麵的青陽縣當差人局長。
韓琛擺擺手,正想回絕,林薇嵐卻扯扯他的衣角,上前收下吳恒豐的畫,道:“那我就替韓局長感謝吳老闆的美意了。”
當錢老闆等三人拜彆以後,盧運長即拿出筆墨,在紙條上寫下“某年某月某日差人局長韓琛收受恒豐當鋪吳恒豐名畫《江渚霜色圖》一幅”等字樣,那件東陽木雕和翡翠觀音也照此立下字據,請韓琛署名留證。
三人坐下,酬酢一陣兒,恒豐當鋪的大掌櫃吳恒豐起首起家,衝著韓琛一抱拳,說:“前一陣兒,我們恒豐當鋪深夜遭竊,喪失慘痛,幸得韓局長關照,及時破案,追回喪失,鄙人感激不儘。素聞韓局長不貪錢不愛財,唯喜保藏文玩書畫,恰好鄙人日前購得一幅石濤的畫,現轉贈韓局長,聊表心中謝意,還請笑納。”說罷拿出一幅立軸,緩緩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