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陳寡婦告狀[第1頁/共3頁]
到了第五天,她起了個絕早。草草地吃了一點,急倉促地往黃石山村姐家跑,到了姐家,但姐不在家,大門上鎖著呢,冇體例,她隻好回家。
哎,真讓人犯難!事情就粘親帶故的難弄。這陳孀婦說:“那就三天,說好了,今後可彆拖泥帶水的嗬!”
“明白日,每天往你這裡跑也不好!那我就借三天,就三天,你再分歧意我可要活力了。”這做姐的又要擺出要活力的模樣。
到了這時,陳孀婦終究明白了,這個姐姐想把這“小弟弟”歸為己有。而世上的事還真有說不清話不明的事。固然她氣得翻斤鬥,連死的心都有了,但死了也於事無補。心想:“錯就錯在宿世未修,乃至於當代做了孀婦,也今後低人一等,你敢說這是自已相好給的嗎?不敢!不然‘不守婦道’這句話就會成為殺人厲器!這個姐姐也看準了這點,才明目張膽地把這寶貝歸為已有”,想到這裡,她真想大哭一場。
“這東西我正用著呢,你臨時不能拿走,如果你想,就讓你姐夫到你那兒住幾天。十天後這東西必然還你。”她姐姐厚著臉皮說。
完事了,做姐姐的對陳孀婦說:“妹子,我跟你籌議一件事,……”
三天很快就疇昔了。到了第四天,陳孀婦覺得姐姐會送來的,但上午很快就疇昔了,她覺得姐上午有事纏身來不了,下午必然會來的……下午很快地也疇昔了,到入夜也不見姐的人影。
第二天,陳孀婦一紙訴狀將她姐姐鄧大娥給告下了。
姐夫說:“大妹子,這就是你的不對了,既是祖上留下的寶貝,你們兩人共有,彆覺得父母都走了,死無對證,就把寶貝歸為已有!”
尤知府問:“所借的是啥物件?代價多少?”
“姐,我跟你再說一遍,我隻想要回我本身的東西,對於姐夫,我之前不感興趣,現在也不感興趣,將來更不感興趣!把那東西還我吧”陳孀婦也加大了嗓門。
尤知府問:“既是無價的物件,可有來源否?”
“還啥還!這本來就是我的東西,憑啥要還你,你配嗎?不看看本身是甚麼東西!”
“姐,你那能如許說話呢?老話說:‘好借好還,再借不難!’明天讓我先拿歸去,過兩天你再過來借。”
陳孀婦說:“當然有來源。一個月前,有一賣日雜百貨的貨郎挑著貨郎擔,那日氣候酷熱,那貨郎挑到我家門前時俄然暈倒。我看是中暑,給他喂體味暑藥。他好後給我錢,我冇要,他就把這東西送我。說是以謝拯救之恩。……”
做姐的呆在那邊好一會才說:“實在我隻想借五天時候,這個東西太舒暢了,比你姐夫強多了,就五天妹子……”
姐夫聽他倆吵喧華鬨,怕落空了和藹,出去看看說:“一大早就如許吵個不斷,為啥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