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刀下留人[第2頁/共4頁]
幸虧有法警吧趙敏碩提走了,要不然他還要再受內裡的異味之苦。
履行警將履行極刑用的步槍托起,左手扶住步槍前段的槍托,右手的手把握住步槍的把手,食指悄悄的按壓在板機之上,隻等一聲令下便發射出這一顆奪人道命的槍彈。這些履行警在極刑的履行之前都被細心地叮嚀過,開槍的時候手千萬不要抖,不然不但對於極刑犯來講是一種煎熬,對於履行警本身來講也是一種心靈的怒斥。
“那這麼說,你是曉得甚麼案子的大奧妙了?”李警官旁敲側擊的問道。李警官內心的小算盤大的但是非常妙,像趙敏碩如許的重案大案的極刑犯在法場上麵彙報出來的安慶能夠救他一命,那他說出來的案子絕對不會小,如果能把這起案子握在手裡,本身複職豈不是指日可待了。
趙敏碩被法警押送到牢固園地以後,在兩名法警的合力壓迫下跪在了地上。他聽著背後槍械收回的喀喀的聲音,趙敏碩曉得,這是履行警在裝填槍彈了,就在批示長想要公佈下一道號令的時候,趙敏碩揚聲說道:“陳述!我有嚴峻案情告發!我要建功!”
“甚麼案子?”李警官一聽跟本身有關,內心不由的呈現了不好的預感,莫不是那起案子?
“履行!”
趙敏碩笑了笑說道:“我就跟你說過我不會死,我向來不扯謊。”
被羈押到法場上麵的第五名極刑犯看著安然無恙的趙敏碩,他大聲扣問道:“差人啊,為甚麼他不死啊!不公允啊!”
極刑犯還想說甚麼,但是這一段時候的監獄餬口給他養成了遵循號令的風俗,固然內心不滿,但是嘴上倒是甚麼都不敢說,他隻好閉著眼睛跪在了地上,等候著本身的審判到來。
審判長一聲令下,履行警的右手食指悄悄向下按壓,跟著一聲震耳欲聾的槍聲響起,趙敏碩清清楚楚的看到極刑犯的腦袋帶著一溜白花花的腦漿和鮮紅的血水筆挺的飛了出去,而極刑犯的身材也因為槍彈的原因向前傾倒,血液和腦漿流淌了一地,將腳下的黃沙染成了一片渾濁的模樣。
再履行極刑犯的時候有著一套牢固的法律,按照《中華群眾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2款第二條對極刑的履行防備做了大要性的規定:“極刑一概改用槍決或者暉映等體例履行。”在履行的時候後先要驗明正身,以防呈現頂包,抓錯等征象,在肯定了極刑犯的真身以後便是對極刑犯停止羈押,人皆畏死,非論之前這小我會甚麼樣的大奸大惡,在滅亡麵前冇有一小我不瑟瑟顫栗。
在羈押極刑犯的監獄將極刑犯移交給法警以後,法警要再度驗明正身,並且在這一起上,法警無時無刻不在存眷著極刑犯,一麵極刑犯呈現他殺,自殘,乃至大鬨法場,劫法場等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