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章 足跡(2)[第1頁/共3頁]
過了大抵有非常鐘擺布的時候,周令戊便看到了方纔那名老法醫提著一個東西包倉猝的跑了過來,他看到了等在大廳中心的週週令戊倉猝揮手錶示。周令戊等了這個陌生人足足有非常鐘,早就等得不耐煩了,但是礙於人家是前輩,何況手中另有本身急需的藥劑,周令戊也不好衝他生機,他隻是擺了擺手,表示老法醫從速跟著本身到現場去。
老法醫聞言認識到題目的嚴峻性,他說道:“如何了,周令戊,你發明瞭甚麼嚴峻線索了麼?”
老法醫開口提出了稍等一下,他說他歸去拿上東西箱,過後在大廳聚齊便可。
想到了這裡,周令戊立即起家去尋覓還是在現場事情的法醫同道,在他一番辛苦的尋覓之下,終究工夫不負故意人,他在花圃的角落內裡找到了正在小解的年老的法醫,當時的場麵不免有些難堪,周令戊也不好說些甚麼,倒是老法醫不斷的在解釋著,他說道:“啊,阿誰!不是你看到的那樣,我不能粉碎現場,這也是不得已的啊!”
周令戊大膽猜想,這些紅色的顆粒會不會是被擦去的鮮血呢?
兩人三步並作兩步一起小跑的就到了樓梯中間,周令戊指了指間隔門框比來的第二級門路衝老法醫說道:“您感覺這是甚麼?”
不過現在並不是瞎想的時候,畢竟證據缺缺,不敷以確認嫌犯的資訊。
“我想借用您的魯米諾用一下。”周令戊瞪著眼睛,如是說道。
老法醫一轉之前的老態龍鐘的模樣,他興趣勃勃的從隨身照顧的牛皮公文包內裡找出了一管藐小的試劑。試管當中盛裝著的是淡黃色的粉末,老法醫翻開了密封的蓋子,將這些淡黃色的粉末一點一點的纖細均勻的鋪灑在周令戊手指的那幾節台階之上。
不過既然魯米諾發光是氧化導致的,這就意味著有很多氧化物以及能起催化感化的金屬也能讓魯米諾發光,這此中包含平常利用的次氯酸漂白劑。如果犯法分子用漂白劑洗濯過現場,就有可無能擾魯米諾的利用。這兩種發光環境略有分歧,漂白劑導致的發光是快速閃現的,而血跡導致的發光是逐步呈現的。這也就是前文為甚麼我會說在藍色呈現的狀況那裡要記著的啟事。
周令戊仔細心細的在萍蹤呈現的處所翻看了一番,隨後他發明在磨砂的地板之上模糊的有著藐小的,肉眼難以看到的紅色顆粒。
“血!”老法醫與周令戊異口同聲的說道。
周令戊聞言連連擺手,表示本身並冇有看到,也不想把這件事情記著。
周令戊發明,萍蹤的前腳掌的前緣形狀是平直型的,前掌內,外緣形狀為弧形,冇有明顯的特性,這些都是淺顯人常有的足跡形狀。
在周令戊詳確的察看之下,他發明藍色的熒光陳跡之上並冇有鞋底應有的底紋,這申明凶手並非是穿鞋進入現場行凶的,但是又細心察看了一下足跡當中的腳指部位,腳指部位並非是五個單一的個彆,而是一片連成一整片的血跡,這就申明凶手也並非是赤腳行凶的,那麼究竟如何才氣留下如許的萍蹤呢,冇錯,就是襪子,凶手是穿戴襪子進屋的,這也直接說瞭然凶手的行凶是蓄謀已久成心為之的,而並非是臨時起意,這不由得讓周令戊將懷疑放在了朱本錢人的身上,會不會是朱成本身作案卻賊喊抓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