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善惡[第1頁/共3頁]
就算我殺了莫嫣兒,重生了我的孩子,我也感覺冇有錯。我感覺本身變得有些可駭,但這統統,歸根究底該怪誰呢?我也顧不了那麼多了。我不想一小我孤傲的活著,每天古板有趣的餬口,纔是真的生不如死。我已經遍體鱗傷,賤命一條,誰要就拿去好了,我隻想抱抱我的孩子,多看他幾眼,就算我要因為殺了莫嫣兒而支出沉重的代價,我也在所不吝。
殺了莫嫣兒……
走到了門前,我伸手去按門鈴,才發明手抖得短長。好不輕易按了下去,我隻感覺心都要跳到嗓子眼兒了。
我下得去手嗎?
我在內心嘲笑:“好啊,等甚麼時候我孩子的精神重鑄了,我再把神仙肉給你。”這是最保險的體例,我能夠在看到孩子的元神以後去拿神仙肉,但拿到手以後,也要等李存風幫我的孩子重鑄精神後纔會給他。
我深吸了一口氣才說道:“我找李言承。”我是用心如許說的,起碼找個能讓她放我出來的來由,哪怕我曉得李言承此時在天國。李言承應當是精神和靈魂一起在天國,他本身已經離開存亡循環了,要不是他逆天改命,誰也管不著他。不棄世管不歸地管是基於他不犯重罪的環境下不會生老病死,天和地管不了他的存亡,卻能夠在他出錯的時候賜與懲辦。
就算被髮明,我也不會本身扛著的,我鐵定會把這故鄉夥供出來的,就說是他逼我的。故鄉夥,真覺得真把我當槍使。他逆天改命做得滴水不漏,給天帝找個來由,還不把李存風這故鄉夥給弄死?就算我被髮明瞭,我認錯,大不了就是受罰,丟了命,還不至於魂飛魄散。
李存風奧秘兮兮的說道:“簡樸得很,隻要你殺了莫嫣兒,把她的心臟給挖出來交給我,我就能從她的心臟裡把神器提煉出來。神器早在你腹中就跟胎兒融會在了一起,神器就是你的孩子,孩子也就是神器,你的孩子身上留著神族的血液,要重鑄精神簡樸得很,最首要的是,要提煉出他融進神器裡的元神。”
我搖了點頭:“我能夠記錯了……我剛到這座都會,來找我一個親戚的……我找不到他在那裡了……”
我說道:“行啊,那現在你能夠奉告我如何讓我的孩子活過來了吧?”
冇過一會兒,門就翻開了,我瞥見莫嫣兒的第一眼,楞了一下,麵前的人更實在,比我在夢裡看到的此岸的她要實在很多。
哪怕李言承恨我,死鬼閻王恨我,我都不在乎了,現在的我,除了這條殘破的命,甚麼都不剩了。
我不是甚麼大善人,也不是大惡人,殺死一小我,換另一小我的命,我做不到。但是一想到莫嫣兒的命是用我孩子的命換來的,那條命本來就是我孩子的,我就有些糾結,內心的天平莫名的就偏到了我孩子的那一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