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玄幻奇幻 - 詭聞奇譚 - 第三十六章 過年忌諱

第三十六章 過年忌諱[第1頁/共3頁]

年初二,出嫁的女兒回孃家,要夫婿同業,以是俗稱“迎婿日”。這一天,回孃家的女兒必須照顧一些禮品和紅包,也叫壓歲錢,分給孃家的小孩,並且在孃家吃午餐,但必須在晚餐前趕回婆家。在疇昔,一家人也會挑選這一天拍張百口福。

正月月朔不能動用掃帚,不然會掃交運氣、破財。這也是為甚麼打掃衛生都在年前清理,如果非要掃地不成,須從外頭掃到裡邊。到明天很多處所還儲存著一風俗,除夕前打掃潔淨,年月朔不出掃帚,不倒渣滓,備一大桶盛廢水,當日不過潑。新年裡也不成以打碎傢俱,打碎了是停業的前兆,得從速說聲“歲(碎)歲安然”或“落地著花,繁華繁華”。

實在孔明燈的這類發明最後的用處是給戰死邊陲的軍魂帶路,魂歸中原。中原會有牢固的“帶路人”放燈,燈不是大家都能夠放的,燈在天上飄,魂在地下追,並且如果是無主孤燈(普通上書被引孤魂的姓命及生辰,忌辰),那麼上麵會有沿路統統孤魂野鬼競相追逐,所過之處如是村莊或交通要道,極易出事。有凶的,把本身或家人姓名等資訊寫在上麵祈福的,那麼你祈來的不會是福,魂都不全了,那裡來的福分?更凶的,用線牽著燈,像放鷂子一樣玩的,你是提著腦袋在玩。再者即便冇那麼誇大,用當代的角度你燃放的孔明燈能曉得它終究燈火燃燒落在那裡?又會給本地帶來甚麼費事乃至火警?

農曆大年初九,官方風俗是玉皇大帝的誕辰,要停止昌大的祭天活動。台灣新竹很多信眾要到主祀玉皇大帝、具有二百多年汗青的天公壇,向天公祝壽,並且祈求新的一年風調雨順、安然安康。

初八是穀日,傳說是穀子的生日,也叫順星節,傳說是諸星下界的日子,天空星鬥出得最全,如果這天氣候陰沉,則預示這一年稻穀歉收,天陰則年歉。

過了正月十一,人們開端籌辦慶賀元宵佳節,從正月十二開端選購燈籠,搭蓋燈棚。兒歌是這麼唱的:“十一嚷喳喳,十二搭燈棚,十三人開燈,十四燈正明,十五行月半,十六人完燈。”正月十五就是“元宵節”了,它是一年中第一個月圓之夜,也是大地回春的夜晚,又稱為“上元節”。元宵燃燈的民風起自漢朝,這一天少不了還要吃元宵、湯圓。正月十六夜則是小孩的節日,統統的小孩拿出本身的燈籠對著彆人的重重一撞,然後笑哈哈的看著彆人的燈籠著火,這個叫做“碰燈”。講究的是本年的燈籠不能留到來歲,必須以“碰燈”的體例燒燬。

初七是人日,即人的生日。按照《占書》記錄,由月朔開端,上天締造萬物的挨次是“一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穀”,以是初七就是人日。這天,香港市民喜好吃落第粥,所謂落第,是但願科考狀元高中。人日要尊敬每一小我,連官府也不能在這一天處決罪犯,家長也不能在這一天經驗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