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人物[第1頁/共4頁]
高超隱道:“我曾聽聞有言:‘吾嘗將百萬軍,然安知獄吏之貴乎。’我既已落天網當中,那我無話可說。”
高超隱低下了頭:“我給溫翁做事。”
齊玄素表示柯青青能夠開端記錄。
齊玄素望著他:“你的幕後背景是誰?你給誰做事?”
製止串供,向來審判都是隔拜彆離提審,起首帶上來的是高超隱。
對於他這類見慣了風波的人物來講,嫡妻身故,還不至於讓他如此失態,關頭是此事背後流暴露的意向讓貳心態失衡——不會有人來救他了,他的背景已經決定丟棄他了。
哪怕青鸞衛要拿人,也要顛末法司批準,即刑科給事中“僉簽”。青鸞衛齎駕帖提人,必由刑科僉批,也就是青鸞衛拿人必須由言官給事中行封駁。
第二天一早,齊玄夙來到幽獄。
若刑科無人“僉簽”,青鸞衛亦不敢率爾抓人,青鸞衛官校持簽印完整的駕帖,至刑部“僉簽”時,還必須持有奏章的原件以備勘合,方能駕帖拿人。
齊玄素也不焦急,又道:“高老爺應當曉得,道門是不同意刑訊逼供的,以是高老爺有恃無恐。不過還要感激北辰堂,繞過了前人的端方,發明出了‘勾魂鞭’這類東西,用刑以後,冇有半點傷痕,也不傷及性命,天然不屬於肉刑,北辰堂將‘勾魂鞭’歸類於佯裝要施加酷刑的普通審判手腕當中。當初我在金陵府,包辦第二次金陵府大案,親目睹過一名丐幫的幫主受此手腕,好歹是個天賦之人,卻涕淚俱下,差點就是屎尿齊出,非常不麵子。齊或人是野羽士出身,不曉得甚麼世道民氣,隻曉得高老爺養尊處優多年,應當不想嘗一嘗此等手腕,更不想讓本身顏麵儘失。”
齊玄素取出幾本賬冊:“我查了,實在也算不上查,是有熱情人主動送來了一本賬目,如果這裡記錄失實,高老爺做的可不是甚麼端莊買賣,而是私運的買賣。”
齊玄素道:“通過‘堆棧’雇凶買人,綠翠下處買賣人丁、逼良為娼,另有四海、恒通、豐泰等幾家商號的賬目,這一樁樁、一件件,最好是本身都招認了,我也好向道府呈報。我的意義,你明白嗎?”
難怪能高超隱能請動天辰司脫手,本來背景是這位親王。
又因為大玄皇室起家於遼東,以是遼王非常高貴,乃是諸王之首,等閒不會授予。本代遼王乃是天子的同母胞弟,與天子陛下乾係極好,固然到不了“副君”的程度,但也不容小覷,現在擔負宗人府的宗人令,在朝野之間權勢極大。
齊玄素在水晶牆降下之前,就已經戴上了一副水晶墨鏡,用來遮擋眼神,在審判犯人時,讓犯人看不出心中所想。
且非論實際履行如何,也不談暗中如何,齊玄素最起碼不會在明麵上讓人攥住把柄,以是他冇有相乾手續,就不會冒然衝到高宅去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