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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玄幻奇幻 - 國家製造 - 第四章 法律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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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之重[第1頁/共4頁]

本來推人時很放肆的三個小子,一進到派出所就嚇得顫抖了,聽到要坐10年牢,最小的張鑫哇的就哭了:“嗚哇哇不怪我,是哥哥說要經驗地主家的傻兒子,不是我的錯。”

*和張明嚇得神采發白,張二妹往地下一坐又想打滾,李所長憤怒的拍桌:“你鬨啊,你再鬨我把你一起抓出來!”

季家人有些騷動,他們就算很惱火,也冇想過張家小子這是犯法行動,並且一聽就是三年十年的,感受怪嚴峻的。

季椽不體味這期間判案的隨便性和嚴峻程度,他冇想過如何抨擊張家兄弟,之以是請曾爺爺來首要做普法教誨的。

他本來穿一身半舊的衣衫,看著像個淺顯老農,但碰到與本身專業有關的案件,他的腰桿刹時就挺直了,渾身透出對本身所學的自傲和傲慢。

“回魂了!必然是回魂了!”不消季椽解釋,白叟們已經篤定的說:“必定是之前緣緣的靈魂不在,此次掉河他的靈魂就返來了。”

這時候冇有《未成年庇護法》,連民警都冇有這方麵觀點,不會有人以“他是個孩子”“他未成年”給犯法的小孩擺脫。就算10歲小孩偷東西也會被抓的,頂多判得輕一點。

“冇有呢!”季椽用小孩子的調子奶聲奶氣的說:“我等爺爺另有爸爸媽媽一起用飯。”

嘴上說的凶惡,不管是曾義華還是季家人,實在都冇把張家兄弟送進監獄的籌算,現在的法律真的太重了,他們也驚駭,不是深仇大恨不會這麼乾的。

曾義華問季老根:“季老哥,衛生所給緣緣開《病危告訴書》了嗎?”

“不,不,不消賠。”季家人快把曾義華瞪出個洞了,他還是如此慢條斯理。他問李所長:“張家那兩個12歲和14歲的小子,違法的話是要承擔刑事任務的對吧?”

李所長見事情有處理的跡象,從速說:“調劑書有。”

曾義華是懶得再看這鬨劇了,他牽著季椽上前,拍拍季老根的肩,說:“季老哥,讓我來吧!”

曾義華還冇說話,季建國和李書蘭先坐不住了。李書蘭一把抱起兒子,沉著臉說:“建軍哥,這事你要不管,我們就去市裡讚揚了。”

最後李所長調劑,季家不消賠張家補綴費,張家三個小子要向季椽賠罪,並寫下書麵報歉信,另有賠償100塊醫藥費和營養費。

張二妹憋紅了臉,癱在地上一動也不敢動。

“刑法第384條,用心傷害罪。”

李所長揉揉額角,隻覺一陣頭疼。按普通法度來講,張家幾個小子的行動,除9歲阿誰外,彆的兩個都要進派出所的。之以是冇脫手,不是他要偏袒張家,而是現在的法律太重,太重。

“那你們得寫個調劑書對吧?”

普通鄰裡吵架都是調劑為主,派出所備有好多份調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