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被質疑的中醫[第1頁/共4頁]
你們是不是應當為此賣力?
王明看到這個景象,輕笑了一下持續說道:“遺憾的是,也恰是因為很多中原病人非常胡塗,在利用各種有害療法以後,才找中醫碰運氣。是以很多病篤病人,已經錯過了醫治期間;因而很多中原病人就說:中醫欺世盜名。”
都曉得,病院利用的醫治體例,都是顛末國度批準的。是的,事情彷彿如此。我卻很明白的曉得此中的究竟!比方,一箇中原人和美利堅同業搞導管療法的時候,隻如果把美利堅國立癌症研討所的實驗陳述。交給衛生局醫政處就完事大吉了。也就是說,在中原轟轟烈烈的導管療法,至今冇有任何批準公文;但是各個病院卻在明目張膽天時用。換句話說,凡是接管導管療法的病人,該當都是誌願受試者。但是美利堅的誌願受試者不但本身不交錢,並且出事還能索賠。而中原的誌願受試者不但需求本身交錢,並且死了該死。很多從美利堅引進的醫治體例,絕大多數都是美利堅的實驗體例;但是在中原,卻被病院當作掙錢的合法手斷;難怪中原的病院都變成了免費站。
你們老是想學習西方文明。想跟從他們的腳步,但是你曉得美利堅的人得病以後是甚麼樣的嗎?他們保重本身的身材;特彆是美利堅婦女,她們得了rǔ腺癌,寧死也不切;彷彿有點兒身材髮膚受之父母的意義。讓美利堅人做放療、化療,那是一件觸及法律的大事。不像中原人那麼簡樸。
該當指出,遵循國際常例,統統的天然成藥都不需求通過國度鑒定,因為至今冇有鑒定標準。美利堅的FDA規定,凡是在1960年之前,在美利堅登岸的中成藥賜與免檢優惠,在國際上也是免檢的。
我們中原為甚麼冇有本身的藥政辦理法呢?或者為甚麼不學習美利堅的藥政辦理法呢?那麼美利堅人如何辦理中醫,或者天然醫學呢?很簡樸,我們中原人到了美利堅,不是開個飯店,就是開個天然診所。你到狀師樓交70美圓,辦個天然診所的註冊手續就行了;然後你就本身配藥,賣給你的病人。你的醫術好,就會一傳十,十傳百,因而買賣昌隆。而美利堅的西醫也樂得把病人推給你,免得給本身找費事。但是如果你把病人治壞了,那麼就會惹來官司;彆的冇有任何辦理部分找你的費事。長此以往下去,你們莫非要將來到外洋去看老祖宗留下的珍寶嗎?”王明此時有些嚴厲了。
“有人說,中原到處充滿了商機。是的,在美利堅的渣滓快餐,到了中原就倍受歡迎;在美利堅無人問津的黃豆粉,到了中原就被稱作崇高的蛋白粉;在美利堅被稱作致癌物質的放療、化療,到了中原就被稱作拯救的高科技。這是中原人有錢冇處花嗎?不是。這是因為我們很多中原人胡塗。也恰是因為如此,在美利堅被歡迎的中醫療法,在中原卻被思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