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第1頁/共5頁]
賞譽薄而謾者下不消,謾,欺也。賞譽厚而信者下輕死。其說在文子稱若獸鹿。獸鹿唯就薦草,猶臣人之歸恩厚也。故越王焚宮室,焚其室者,欲行獎懲於救火,以驗人之用命。而吳起倚車轅,賞移轅者,欲示其信而不欺也。李悝斷訟以射,欲人之善射,故其斷訟與善射者理也。宋崇門以毀死。崇門之人居喪而瘠,君與之官,故多毀死者也。勾踐知之,故式怒鼃。勾踐知勸賞能夠招人,故式怒鼃以求勇。昭侯知之,故藏弊袴。厚賞之使報酬賁、諸也,婦人之拾蠶,漁者之握鱣,是以效之。拾蠶握鱣而不懼者,利在故也。此得利忘難之效也。
論使五
子產相鄭,病將死,謂遊吉曰:我身後,子必用鄭,必以嚴蒞人。夫火形嚴,故交鮮灼。水形懦,故交多溺。子必嚴子之刑,無令溺子之懦。故子產死,遊吉不忍行酷刑,鄭少年相率為盜,處於灌澤,將遂覺得鄭禍。遊吉率車騎與戰一日一夜,而僅能克之。遊吉喟然歎曰:吾蚤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於此矣。
儲,聚也。謂聚其所說皆君以內謀,故曰內儲說。
挾智而問,則不智者至。挾己所智而有所問,則雖不智者莫不皆智也。深智一物,眾隱皆變。於一物智之能深,則眾隱伏之物,莫穩定而露見。其說在昭侯之握一爪也。握爪佯亡以驗擺佈之誠。故必南門而三鄉得。必審南門之牛犯苗,而三鄉之犯者皆得其情實。周主索曲杖而羣臣懼,私得曲杖,羣臣聳懼。卜皮事庶子,使庶子愛禦史,便得彼陰懼也。西門豹詳遺轄。謀遺其轄,欲取腐敗之稱也。
一曰。殷之法,棄灰於公道者斷其手。子貢曰:棄灰之罪輕,斷手之罰重,前人何太毅也?毅,酷也。曰:無棄灰所易也,斷手所惡也,行所易不關所惡,前人覺得易,故行之。
挾智六
齊人有謂齊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試與之遇乎?臣請使王遇之。乃為壇場大水之上,而與王立之焉。有間,大魚動,因曰:此河伯。直信一人言,故有斯弊。
江乞為魏王使荊,謂荊王曰:臣入王之境內,聞王之國俗曰:君子不蔽人之美,不言人之惡,誠有之乎?王曰:有之。但是若白公之亂,得無危乎?不言人惡,則白公得成其奸謀,故危也。誠得如此,臣兔極刑矣。有惡不言,何罪之有。
倒言七右經
愛多者則法不立,威寡者則下侵上。是以科罰不必則禁令不可。其說在董子之行石邑,董子至石邑,象深澗以立法,故趙國治也。與子產之教遊吉也。子產教遊吉令法史以嚴斷。故仲尼說隕霜,仲尼對哀公言隕霜不殺草?則以宜殺而不殺故也。而殷法刑奔灰。將行去樂池,將行以樂池不兼任以刑賞之柄,故去之。而公孫鞅重輕罪。孫鞅覺得輕罪尚不能犯,則無由犯重罪,故先重輕罪。是以麗水之金不守,竊麗水之金,其罪辜磔,猶切而不止,則有切而獲免者,故雖重罪不止也。而積澤之火不救。魯之積澤火焚而人不救,則以不可法故也。成歡以太仁弱齊國,成歡以齊王太仁,知其必弱齊國。卜皮以慈惠亡魏王。卜皮以魏王慈惠,其必亡其身也。管仲知之,故斷死人。知治國,常嚴禁人之厚葬,不消命者戮其屍。嗣公知之,故買胥靡。嗣公亦知國當必罰,有胥靡逃之,以一都買而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