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第1頁/共5頁]
八。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製毀。民以製畏上,而上以勢卑賤,故下律狠觸而榮於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務為貨賕。是以法律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25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
#6『名』字衍,據陳奇猷說刪。
#27此節缺題目,據趙用賢本補『主威』二字。
#10『衡』字衍,據迂評本刪。
#20『下上』誤倒為『高低』,於義相反,當改。
酸甘鹹淡,不以口斷而決於宰尹,則廚人輕君而重於宰尹矣。高低清濁,不以耳斷而決於樂正,則瞽工輕君而重樂正矣。治國是非,不以術斷而決於寵人,則臣下輕君而重寵人矣。人主不親觀聽,而製斷鄙人,托食於國者也。
#7『太』顯係『大』之誤,當改。
#5此處衍『其欲治又不甚也』,據陳奇猷本刪。
#16『雖』誤為『誰』,據趙用賢本改。
主道一曰結智
四。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24折,揆伍必怒。不折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折之徵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眾。觀聽之勢,其徵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謁而罪同。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徵者符,乃能夠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內,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闇,詭使以絕黷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陰奸,設諫以綱獨為,舉錯以觀奸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諂,宣聞以通未見,作鬥以散朋黨,深一以敬眾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罪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衰,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吏約其辟吏,郎中約其擺佈,後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可。
#24『必』誤為『以』,依陳奇猷本改。
#9『千戚』顯係『乾鏚』之誤,當改。
類柄
因情
一。凡治天下,必因情麵。情麵者有好惡,故獎懲可用。獎懲可用則禁令可立,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製止。柄者殺生之製也,勢者勝眾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瀆,獎懲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不懷愛而聽,不留說而計。故聽言不參則權分乎奸,智力不消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製也天,不成測也。其用人也鬼。如鬼之陰密。天則不非,既高不測,誰能非之?鬼則不困。既陰密,誰能困之?勢行教嚴,逆而不違,雖#16逆天下不敢違,此勢之用也。譭譽一行而不議。譭譽一行,而天下不敢議。故賞賢罰暴,舉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然後一行其法,禁誅於私。家不害功罪,獎懲必知之。知之道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