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韓警官 - 第四十七章 討價還價

第四十七章 討價還價[第1頁/共3頁]

“盧書記,我……我……”

“縣財務才返還多少給局裡,局裡不成能承諾的。”

交到縣裡,不過是給乾部發人為,要麼搞個甚麼工程。良莊的罰款留在良莊,多少能為我們良莊做點事。比如‘普九’,驗收標準一大堆,又是要蓋講授樓,又是要買各種儀器,幾百萬下不來。罰款留在鄉財務,就能少分攤一點給老百姓。“

公安局此次派他來,下次不曉得會派誰來,如果肇事的人把告發信寄到省裡會很費事,治安罰款跟那些集資分攤不一樣,理在人家手裡。老百姓辦個證要跑那麼遠,要跑好幾趟,這些實際困難一樣要考慮到。

“你說,我倒想聽聽你有甚麼事理。”

“盧書記,縣財務不是全額返還的,局裡能給我10%很多了。”

“你說了不算,給你們帶領打電話。“

“盧書記,我確切是為全鄉大眾考慮。要不如許,局裡返還多少,我交多少給鄉財務。”真是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韓博咬咬牙,跟買賣人一樣還價還價。

“警務室當然不能,身份證隻能局裡辦,戶口簿要加蓋派出所戶口公用章,但我們能夠代庖。我曉得全鄉乾部大眾擔憂良莊並進丁湖,我不要戶籍質料,隻要老百姓先來鄉裡打個證明,我按照鄉裡的證明替他們代庖,安排人去局裡的戶籍科,不消老百姓跑那麼遠。”

綜治辦帶著聯防隊一年罰十幾二十萬,對縣裡算不上甚麼,對鄉裡這筆能頂大用。公安局不會永久坐視不睬,早曉得會有這一天。

“我曉得你懂法,風俗按法律辦事,這值得表揚。關頭這個法律偶然候不必然管用,你遵循彆人不必然遵循。等會兒我帶你上樓去看看那些分攤檔案,全紅頭的,一份一份摞起來有這麼厚,但是有幾個合法?退一步說,罰款應當交國庫,我們鄉財務也是國庫的一部分。要變通,要矯捷,我的意義你明白嗎?”

“算了,焦鄉長,你帶老吳去好好談,我跟小韓說說罰款的事。”

“盧書記,您聽我說……”

用老盧的年老邁現場給局裡帶領打電話叨教。

遊戲廳是小事,大不了關門,讓內裡阿誰外埠人滾蛋。老吳怯懦如鼠,頂多占點小便宜,也不會有甚麼大事。比擬之下,治安罰款要敏感很多。

修建站每年都有十幾個工人被遣返返來,滿是因為冇派出所冇顧上辦身份證,盧書記摸把臉,冷冷地問:“這跟治安罰款有甚麼乾係?”

“盧書記,我檢驗,我錯了,但我確切有苦處,實在我跟您一樣想為良莊群眾做點事。”

不過丟人總比丟錢好,有二十全能給三十四小我發人為,能報銷一大堆發票。如果冇這二十萬,就要想體例從彆的處所找。

“吳長慶,給我誠懇交代,你收人家多少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