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學如不及,猶恐失之[第1頁/共3頁]
樂文正低頭沮喪的籌辦回家,身後又響起了阿誰讓他討厭的外號,扭頭一看公然還是阿誰呆萌癡,鄭良才,正一臉嬉笑的跑了過來。
“是,夫子。”其他同窗異口同聲道。
“嗯?樂文啊,你如何把壹字寫的跟鬼畫符一樣啊,彆覺得夫子老眼昏花了,夫子一看你握筆的體例就是會寫字。”
樂文也拿著羊毫假裝第一次用的模樣,在粗糙發黃的紙張上胡亂畫寫著。
李夫子皺巴巴的老臉上閃現出了一絲高興,然後對其他門生說道:“明天誰不會寫這十個數字,歸去後就罰練一百遍曉得嗎?”
冇想到傳說中的‘鹹豬手’竟然是被李夫子打成的,樂文真是哭笑不得啊。
比如一張十塊錢的票子,被人加一個杠杠頓時代價翻倍,並且很難辨認出來。
“嗚……李夫子,門生曉得錯了……嗚”
“李夫子,但是門生第一個數字還不會寫,歸去如何練一百遍啊。”
本來在當代,一字的寫法就是一根杠杠,至於所謂‘壹’,這個字,看上去彷彿是繁體字,實在是個怪胎。
明朝的花朵們,被培植的終究熬到放學了,除了丁珂兒安然無恙,男生的手心一個個全被打成了‘鹹豬手’。
鄭良纔看樂文一臉鄙夷的看著他,有些不知所措。
“壹……”
“啊……”
樂文說著讓他本身都想扶著電線杆狂吐的話,不過這個時空也冇電線杆讓他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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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清脆稚嫩的女聲從樂文身邊傳了出來,樂文扭頭一看恰是極品蘿莉,丁珂兒。
李夫子有些惱火的在兩個滿臉堆笑的門生頭上敲了兩下,兩個門生捂著頭,眼淚都快從眼眶裡流出來了。
次日,天剛矇矇亮,雄雞就開端練嗓子了。
“樂意……樂意,的確樂意之至,小才子能來我家玩,我求之不得。”
“啊……!……”
“樂文!你如何寫的還是像鬼畫符啊,我看你握筆的體例固然不太正規,但是也很有力度啊,為甚麼寫的還是如許呢。”
樂文瞅了一眼本身右手裡握著的羊毫,無語的直翻白眼,他把羊毫都快當作筷子用了,如許還被夫子認出來他會用羊毫,這是甚麼神通。
一個八九歲模樣的肥胖門生暴露滿臉迷惑,不解的問道。
這李夫子說打就打,手裡的戒尺揮動的諳練至極,讓樂文防不堪防,剛想把手捂住頭,但是頭上還是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小蚊子,明天你都去我家玩了,明天我也想去你家看看。”
“唉,和這類老練的小同窗一起玩,會不會讓本身也變的老練起來啊,彼蒼啊,快讓我長大吧,這類每天上學被老夫子打手心,放學後還被小正太膠葛的日子,甚麼時候纔是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