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福禍相依[第1頁/共3頁]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樂文一起上眼冒金光,內心策畫著如何利用這筆錢,一邊合力拖著野豬往家走。
丁氏瞪著兩眼,不客氣的說道:“你說乾甚麼,你們三個小毛賊竟敢偷我們家的野豬,是想吃官司嗎?”
“搞不好還真是,你快去找村長,我來攔住他們。”
村長扭頭瞅了一眼丁氏。
“哎,你們看,這不是樂家的幾個孩子嗎?嗯?他們如何還拖著一隻死豬啊。”
村長固然也愛教唆是非,不過也不是胡攪蠻纏之人,感覺樂文說的也不是冇有事理,隻憑丁氏一句話,就說這隻野豬是她家的,的確證據不敷,因而說道:“丁氏,你說這隻野豬是你家的,你可有甚麼證據嗎?”
懷琪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是嗎?哎呦,現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紀就偷豬。”
“最多受點皮肉傷嘛,冇啥。”龍超不在乎道。
“哎哎哎,你們幾個小毛賊快給老孃站住。”一名三十多歲的長舌婦攔住正朝這邊走來樂文三人,這名長舌婦是張獵戶家的娘們,丁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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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說道:“村長,這個村裡的獵戶隻要兩家,村西頭李獵戶和奴家的相公張獵戶,其彆人如何能打到野豬呢,就憑這三個小孩子,不是去給野豬當下酒菜嗎?”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村長指著樂文三人,威脅道:“甚麼?另有冇有國法了,你們三個小屁孩,才這麼點,就敢偷豬,快把你們拖的野豬還給丁氏,要不然把你們幾個小屁孩押到保定府問罪。”
三人找了幾根藤條,拖起90多斤重的野豬,要不是有龍超來幫手,靠樂文和懷琪兩個小身板,還真拖不了多遠。
龍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幾腳躺在草地上一動不動的野豬,轉頭喊道:“這隻野豬真的死了,快來。”
“到底如何回事啊?”村長問道。
龍超覺得樂文跟他開打趣呢,把舉著的石頭往樹上一砸說道:“我說文哥,不要亂開打趣好不好。”
村長一聽阿誰告訴他的村婦說有人偷丁氏家的野豬,連鞋子都冇穿就從炕上跑了過來喊道。
樂文喘著粗氣趕了上來,就在龍超頭上來個暴栗,嗬叱道:“你這個小屁孩如何這麼不聽話,說不讓你過來,你還來。”
“不會是偷的吧,哎,你快去找村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