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福禍相依[第1頁/共3頁]
樂文看著龍超擺著要砸人的模樣,‘撲哧’一笑說道:“彆舉了,這麼大一塊石頭舉著累不累啊。”
三人找了幾根藤條,拖起90多斤重的野豬,要不是有龍超來幫手,靠樂文和琪姐兩個小身板,還真拖不動。
“村長,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到底如何回事啊?”村長問道。
龍超一怒,就像蠻牛一樣朝丁氏撞死,一下就把丁氏撞倒在地。
“不會是偷你們家的吧。”
樂文三人拖了一起,已是累的滿頭大汗,見到前麵攔路的丁氏,不明以是的問道:“大嬸,你攔我們乾甚麼?”
丁氏不依不饒道:“奴家一眼就看出來這隻野豬就是奴家那隻啊,村長您必然要為奴家做主啊。”
“是啊,你看,這個龍超這麼點年紀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撞倒在地上起不來了,看起來還挺嚴峻的。”
“哎,你們看,這不是樂家的幾個孩子嗎?嗯?他們如何還拖著一隻死豬啊。”
龍超跑到白岩巨石旁踢了幾腳躺在草地上一動不動的野豬,轉頭喊道:“這隻野豬真的死了,快來。”
“這三個小毛賊拖的那隻野豬,是奴家相公張獵戶前兩天打的那隻野豬啊,必定他們從俺們家偷的。”丁氏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哭訴道。
樂文安閒不迫的辯白道:“既然說這頭野豬是她家的,她可有證據?”
“把這個野豬賣了,約莫能賣2700文錢,明朝中葉一兩=1000文銅錢,那麼就等因而平白得了二兩七錢,嗬嗬,本來還覺得要苦逼的上山采兩個月的蘑菇呢,現在題目全處理了。”
琪姐固然也想上前去看看,但是一個女孩子家最怕的就是這類凶悍的野獸了,隻是想跟上,腿卻不聽號令。
樂文話剛說完,龍超就已經朝巨石跑去了,因而趕緊喊道:“喂,你如何這麼打動啊,還不曉得死活呢,快返來。”
“誰跟你開打趣了,喏,在那邊的巨石旁躺著呢。”樂文指了指右邊那塊離他們有五十多米遠的白岩巨石,巨石旁的野豬被一尺高的荒草遮擋了起來,隻是黑乎乎的一團,很不起眼。
村長固然也愛教唆是非,不過也不是胡攪蠻纏之人,感覺樂文說的也不是冇有事理,隻憑丁氏一句話,就說這隻野豬是她家的,的確證據不敷,因而說道:“丁氏,你說這隻野豬是你家的,你可有甚麼證據嗎?”
“哎哎哎,你們幾個小毛賊快給老孃站住。”一名三十多歲的長舌婦攔住正朝這邊走來樂文三人,這名長舌婦是張獵戶家的娘們,丁氏。
村長指著樂文三人,威脅道:“甚麼?另有冇有國法了,你們三個小屁孩,才這麼點,就敢偷豬,快把你們拖的野豬還給丁氏,要不然把你們幾個小屁孩押到唐縣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