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福禍相依[第1頁/共3頁]
村長扭頭瞅了一眼丁氏。
丁氏瞪著兩眼,不客氣的說道:“你說乾甚麼,你們三個小毛賊竟敢偷我們家的野豬,是想吃官司嗎?”
“這三個小毛賊拖的那隻野豬,是奴家相公張獵戶前兩天打的那隻野豬啊,必定他們從俺們家偷的。”丁氏一邊抹著眼淚,一邊哭訴道。
樂文三人拖了一起,已是累的滿頭大汗,見到前麵攔路的丁氏,不明以是的問道:“大嬸,你攔我們乾甚麼?”
“不會是偷你們家的吧。”
丁氏斜仰著臉,嘴一瞥道:“我家的豬是死是活要你管,不要扯些有的冇得,明天老孃非要把你們告到保定府不成,讓你們這三個小毛賊捱上幾十大板子纔算完。”
“是嗎?哎呦,現在的小孩子可真不得了,小小年紀就偷豬。”
“誰跟你開打趣了,喏,在那邊的巨石旁躺著呢。”樂文指了指右邊那塊離他們有五十多米遠的白岩巨石,巨石旁的野豬被一尺高的荒草遮擋了起來,隻是黑乎乎的一團,很不起眼。
龍超一怒,起家就是一個飛踹,一腳就把丁氏踹倒在地。
“我也不曉得啊,隻是這頭野豬一頭撞在了巨石上,到現在還冇有動靜,能夠是死了吧。”
固然龍超天生神力,但是畢竟還是個小孩,也冇儘儘力去踢。
“到底如何回事啊?”村長問道。
“是啊,你看,這個龍超才5歲就敢打大人呢,把丁氏都踹在地上起不來了,看起來還挺嚴峻的。”
“村長,您要替奴家主持公道啊。”丁氏哭哭啼啼道。
樂文一起上眼冒金光,內心策畫著如何利用這筆錢,一邊合力拖著野豬往家走。
不過丁氏卻恰好趁此撒潑,更不依不饒了,躺在地上,大喊了起來:“哎呦,不得了了,小毛賊要殺人了,大師快來看啊。”
龍超覺得樂文跟他開打趣呢,把舉著的石頭往樹上一砸說道:“我說文哥,不要亂開打趣好不好。”
明朝中葉一斤豬肉代價約莫120文銅錢,並且這但是野豬肉啊,如果能順利賣掉,樂文一家但是要發一筆小財了,天然也決解了學費的題目,還能改良下餬口前提。
“哎呦,我說文哥,你能不能彆打我的頭啊,本來腦筋就冇你聰明,再打就成傻子了。”龍超揉了揉被敲了一下的頭皮嘟囔道。
“哎,不對啊,這隻豬如何看起來這麼像俺家相公前兩天打到的那頭野豬啊。”
樂文歎了口氣道:“打動是妖怪曉得嗎?算了,跟你說,你也不明白,我們還是想體例把這隻野豬拖歸去。”
龍超邊跑邊喊道:“冇事,如果冇死透,俺再給它幾下。”
樂文看著龍超擺著要砸人的模樣,‘撲哧’一笑說道:“彆舉了,這麼大一塊石頭舉著累不累啊。”
村長一聽固然丁氏冇有人證物證,不過說的話也不是冇有事理,正想開口,樂文卻搶先說道:“敢問丁大嬸,你家那隻野豬捉到的時候死的還是活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