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殺人[第2頁/共3頁]
“無事無事,吾也是邊軍出身,見過幾次血戰,此小事耳。隻是曹破石已死,恐中常侍曹節難乾休也。”潘俊想來也是一忠義之人,曹破石已死他應以無憂,卻一心擔憂伏泉安然。
“汝!”
伏泉反問道:“兄長真覺得吾未有背工乎?若無背工,吾敢拔劍而怒乎?”
這一次,伏完與劉華叮囑伏泉出門多帶親信主子保護的感化表現出來了。這些人固然剛纔也在門外目睹伏泉殺人之景,亦非常驚奇,但他們該有的護主張識還是有的。縱使曹破石主子比他們率先入內,不過他們入屋也趕上了,拿脫手中兵器,兩邊扭打一團。
稍後,伏泉喊來親信,此時在場奴秀士人帶血,他選了一身上難以看出血跡的家仆,讓他從速去府上報信,奉告伏完前事。過了時候後,便又讓其他家仆前去河南尹報案,而伏泉則穩坐於潘俊家中,等待官府之人前來收捕。
潘俊驚問:“有何背工?”
“啊!!!”聲音尖細,又有碗罐摔碎之聲傳來。世人方纔血戰一場,還未復甦,覺得又出變故,循著聲音望去,隻見潘俊之子倒在地上,眼露驚駭,地上有一摔碎耳杯,同時另有水漬,明顯是他出屋倒水,可巧看到這一血腥一幕,嚇呆了。
伏泉俄然拔劍,驀地變故之下,曹破石大驚失容,不待反應過來,伏泉手中長劍已然狠狠刺在他脖子上,行動之快,力道之巧,精度之準,讓他這本來便無太多軍功,隻仗兄長曹節之故才成為的將軍躲無可躲。
“安敢……”劍已刺入,但曹破石嘴中話語還在說著,但隻說兩字便已無了力量,眼看是要不可了。
潘俊聽後細細思考,便明伏泉所思,眼神一亮,鼓掌大呼:“妙極。”
但是,曹破石的幾名主子自知若冇法殺死殺了家主的伏泉,歸去後必無後路,因此厥後不管不顧,即使身上多了傷痕也疾奔伏泉去處。不過這些倒是徒然,他們不怕死,伏泉的家仆也不怕,畢竟他們深知如果家主侄子有何差池,本身亦無活路,是以兩邊皆是死拚。
漢朝一引即十丈,一丈即十尺,一尺即十寸,一寸即非常(1尺=27.7厘米)
曹破石繼又大笑,揮了揮衣袍道:“怕?若不是吾兄嚴令,那日以後吾便汝伏氏悔怨,有何怕之?”那日,便是伏完宮中怒罵曹破石之日。
幸虧終歸伏泉所帶保護較多,己方死了兩人,其彆人多數帶傷,而曹破石主仆數人儘皆喪命。
“二三子安在?還不護吾擺佈?”力量用完,伏泉緩慢向後跑去,同時從速大喊。
持續三聲,聲聲震耳,明顯曹破石盤算主張本日要讓不其侯伏氏一族失了顏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