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自相殘殺為撞城[第2頁/共5頁]
城外,也就是一會兒工夫,推著攻城槌挪動的鮮卑人,已經將近到了受降城中守軍弓箭的射程以內,但是城頭的鮮卑人現在倒是闡揚了草原民族為了儲存能夠捨棄統統的賦性。
現在,不管是城內城外,無數的鮮卑民氣中都在唾罵著漢人的卑鄙無恥,這類殘暴的攻城體例,完整和他們一起碰到的那些有禮有節的漢人分歧,這些漢軍彷彿隻要一個目標,那就是用鮮卑人的鮮血,作為他們破城的防備道具。他們是妖怪,他們底子不曉得部族生命的寶貴,他那些曉得諒解他們入侵漢朝的漢人將領底子分歧,隻是,不管他們如何謾罵,一場鮮卑本家直接被迫的自相殘殺,已然不成製止。
以是,想要霸占這類城牆,最好的體例並不是投石器之類的長途兵器,而是掘隧道突襲城中或者直接挖斷城池地基,乃至能夠發水來漸漸浸泡城池地基,完整用消磨時候的體例來攻破這類堅城。
剛纔號令鮮卑人做炮灰時,伏泉就號令抽取此中年青的婦女和小女孩,其他鮮卑人,不管是誰,哪怕是小男孩,也要去疆場做炮灰。這當中的事理天然簡樸,年青女子和女孩能夠做營妓和仆從,是本身麾下軍隊的行軍軍需品,乃至得勝今後,還以拿到中原去賣,當然要好好廢料操縱了,何況就是伏泉捨得,他麾下的兵馬估計也捨不得將這些女人拿去做炮灰。
夯土建牆在這時候是很有講究的,孟子有言“傅說舉於版築之間”,這此中,所謂版,倒是指木板,前人製作把一塊塊籌辦好的厚木板拚接起來,每兩塊木板內裡插一根名為“楨”的立柱,而這些立柱之間,也繫著繩索。那模樣近似於後代製作高樓大廈所利用的的腳手架,就像夾棍一樣把那些木板牢固住,使它們不至傾圮,從而豎成四周木牆,構成一個狹長的方框。
對此,伏泉宿世曉得的不要太多了,現在,跟著他帶偏師出塞,也碰到一樣的困難,一方麵受降城再如何破敗,但畢竟也是城,不支出一訂代價,是不成能等閒攻破的。另一方麵,天然就是因為那些鮮卑俘虜他不曉得該如何措置了,畢竟對於這些本來欺負漢人的鮮卑人,伏泉是一點兒好感也冇用,但是如果讓漢軍去一個又一個殺這些鮮卑俘虜的話,無疑又非常華侈時候,不如廢料操縱,讓他們先替漢軍,擋一擋城樓之上鮮卑兵卒的弓箭。
它們都是漢軍臨時製作的,用幾輛緝獲來的由木板釘製而成的,底部安裝輪子能夠在戈壁挪動的板車為底座,然後在車上正前壁牢固鋒利撞槌,相稱於一種簡化版,冇有任何防備力的衝車,現在直接往城牆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