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伏誅[第2頁/共3頁]
伏完還未答話,劉華卻言道:“伯母莫戲言也,檀奴尚幼,此事為時髦早。”一語說完,算是回絕了宋氏之言,也給兩邊留不足地。
伏完聽後便未再提早事,若非劉華所言,他真是想不通此中所言。他如此火急劉華回絕,蓋因兄長唯留伏泉獨子,此時伏泉宦途無憂,若能儘早為其立室,也算安慰兄長在天之靈。琅琊伏氏不其侯一族因經學昌隆,亦因外戚權貴,宋氏提出聯婚意向,他當然非常附和,隻是現在聽了劉華之言,才明白此事傷害。
按耐不住心中的迷惑,伏完問道:“剛纔外姑言及檀奴婚事,汝為何禁止?”外姑便是嶽母的意義,宋氏乃劉華親伯母,便如嶽母普通,故如此稱呼。
夜幕沉沉,宴會業已結束,伏泉早已回屋寢息。伏完劉華拜彆了劉悝今後,便於府內遊走。
劉悝一案的成果生長至此,已然出乎料想,伏泉影象裡王甫、曹節這兩大寺人但是今後又為禍數年,今番死了,汗青會竄改嗎?黃巾之亂還會有嗎?三國亂世還會呈現嗎?五胡亂華還會在嗎?
因段熲於袁赦手劄未被提及,是以未被懲罰。據傳,其上書言,袁赦手劄所提,此案正犯乃王甫,曹節、袁赦皆為王甫所騙,乃至犯下大錯,是以曹節、袁赦未該死也。而後王甫死了,於詔獄裡他殺,而曹節,被廷尉放出後,回到府中業已他殺,被人發明屍身於其房內。想來曹節亦曉得,失了天子信賴,冇了權勢,他若活著必遭士人惦記,恐親族儘會遭難,是以死了一了百了。
韓靖受寵若驚,趕緊站起,衝動道:“靖本貧困得誌之人,若非大王看重,恐已餓死他鄉,此番入京為大王馳驅乃是本職,何來言謝。”語罷,端起耳杯與劉悝痛飲。
天子劉宏俄然製詔,賜死王甫,罷曹節,獨袁赦赦免,王甫、曹節抄家,支屬弟子為官者儘皆奪職,此事未開朝會,便已明旨收回,三公九卿皆未禁止。
劉悝道:“此事孤已儘知,雖有檀奴之功,但先生亦極力也,孤謝過先生。”言罷,舉起案幾上耳杯,與韓靖敬酒。
前堂裡,酒杯觥籌交叉,劉悝此時正與伏完佳耦扳談,因坐的近,伏泉聽得很清楚,隻聽劉悝道:“孤此番無憂多虧陽安告信,子全馳驅,不然,恐必死於王甫之手。恨哉,當日若不與王甫提及複爵一事,必無本日之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