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章 全境禁毒[第1頁/共4頁]
在朝廷公佈討賊檄文後,又公佈了丞相府,禦史府,太尉府,廷尉府,四府共同製定的《禁毒律》。
國度,國度,國為大師,家同小國,國君昏庸必禍國,家主屍位必害家。
意便是說,興訟和判罪的官員是分開的,近似後代的法官和查察官,郡太守鮮少親身斷案,就如同朝堂之上,天子也鮮少會親身為大臣科罪,多是交由廷尉府主審,禦史府從旁監察。
服食鴉片者,押入虎帳勒戒;戒後複食者,割舌黥麵;再戒再複食者,斬立決!
大漢民意沸騰,便連諸多世家權貴也是紛繁上書朝廷,願捐輸貲財剿除匈奴與倭奴,既是出於忠君愛國之心,更多的是為自家屬人憂心。
征討匈奴,誅絕倭奴!
大行令張騫倒能瞧出不對勁,陛下向來對倭奴討厭得緊,豈會接管他們進獻的貢品?
“陛下,匈奴用心如此險惡,實當誅絕啊!”
漢朝的官製非常奇特,縣府的體例較少,縣令偶爾還會斷案,然若不平縣府斷罪,再往郡府遞狀哀告,就細分為掌斷罪決獄的決曹掾史和主辟官司的辭曹掾史。
知情不報者,視為同謀,連坐!
若非我大漢天子慧眼如炬,看破賊子算計,未曾服食毒物,我朝難道要痛失賢君聖主?
檄文在各郡縣官府張榜公佈後,大漢百姓自是群情激奮,他們雖不曉得那罌粟和福壽膏是甚麼毒物,但被匈奴賊子用來暗害天子陛下的,必是劇毒非常的。
禁毒律的罰刑極重,蓋因禁毒司由太尉府設立,詳細履行亦交由郡兵體係,故合用的為軍律而非民律。
與平常百姓分歧,大漢群臣多已見地過那福壽膏的禍害了,且曉得極難防備。
禁毒律公佈後,大漢臣民曉得輕重,廷尉府和處所官府皆無禁毒律的斷罪權,冒犯此律無疑是要依軍律措置,光聽著就感覺頭皮發麻。大漢軍律森嚴,軍中的拷問行罰更是向來乾脆利落,可不甚麼心機聽犯人巧舌令色的抵賴,若被押入虎帳斷罪,誰能活著出來的?
群臣亦是脊背直冒盜汗,紛繁附議。
卻在此時,已到達夫甘都盧的南海海兵艦隊正分出小股艦群,在遠洋看望合適蒔植罌粟的島嶼,此後大漢海軍吃香喝辣,就端賴它了。
按理說,大漢臣民臨時對罌粟冇甚麼熟諳,劉徹無需急著翻開這潘多拉魔盒,然目睹大漢與身毒間的商道即將打通,西北商道也已連通至安眠帝國,實在冇有比鴉片更好的內銷品了。
“據暗衛查明,福壽膏之真名為鴉片,乃以毒株罌粟汁液熬製,食之易成癮。”
漢七十三年,玄月。
劉徹瞧著他們的神情,心下暗笑,麵上倒是不顯半分,複又道:“匈奴人何其凶險,不消穿腸劇毒,卻用這鴉片,想來是要使朕服食成癮,喪失心誌,便可任其拿捏,此計甚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