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二十三條[第1頁/共3頁]
1.一樓為餬口空間,絕對不準踏入二樓女性餬口區
公然現在李順奎已經不再糾結於阿誰條約了,反而開端搶著遙控器,彷彿看到了今後這個房間再冇有冷僻的時候,徐賢也不曉得做的對不對,不過總歸現在不錯就是了。
“那你為甚麼必然要讓我住過來呢?”
李順奎看著對勁的忙內,實在這些都是要餬口中漸漸的碰撞的,不過也難為忙內一片苦心,她也笑著應了下來。
“你們先說吧,我看看先。”
而李順奎卻非常享用這類吵嘴的感受,如何也不肯拿著,最後乾脆跳著步子,蹦蹦跳跳的向前跑去。
“曉得了,哦尼有事給我打電話哦,夢龍oppa也是呢。”最後看了眼站在那邊彷彿又在辯論的二人,她感覺歐尼彷彿不會再孤單了呢。
坐在徐賢的車上,李夢龍看著身邊阿誰粉紅色的書包,非常獵奇內裡是甚麼,但是更是獵奇李順奎是如何想的:“呀,我明天過來就好了,你還怕我跑了啊。”
3.男性內衣不準呈現在陽台
“你有甚麼要求嗎?夢龍oppa。”
“本身的事情本身做,我這個失憶的人都曉得,你不曉得嗎?”固然隻是個小小的書包,但是李夢龍就是不想幫她拿,又不是拿不動。
徐賢也冇想到一個條約竟然把李順奎搞的這麼憤恚,但是看著二人彷彿是經曆過千百次普通的吵架的模樣,她都有錯覺彷彿兩人熟諳好久了。
4.絕對不準赤膊,短褲最短也要遮住膝蓋
“那我就寫了。”對著發楞的二人說了句,徐賢就一絲不苟的寫了起來:李夢龍
固然隻能看到一片的亮光,但是李夢龍曉得這時她必然笑的很標緻,而他也悄悄的承諾必然要讓她一向笑下去,畢竟愛笑的女人纔不會醜不是嘛。
而小賢感覺作為這件事的建議者之一,本著對李順奎賣力的設法,她立即從角落裡翻出一本過期的日曆,在後背寫出了題目:共同居住期間法則。
“等等我,送我一程吧。”李夢龍從地攤上爬了起來,連和李順奎說再見的慾望都冇有,一想到今後看電視身後多出這個吐槽的人,內心就為將來餬口默哀了兩秒鐘。
“為甚麼啊?”
李夢龍已經拉起了徐賢的衣袖,誰曉得拖下去會有甚麼怪事,但是禍事來了多是躲不掉的,身後已經傳來李順奎氣喘籲籲聲音,較著是一起從二樓跑了下來。
“那我就先歸去了歐尼,早晨還要把明天學會的菜做給媽媽吃呢。”徐賢把頭髮攏在了腦後對二人說道。
“你要實在想幫手幫我,叫個搬場公司也行啊,你來算如何回事,不過就是你看著我乾著嘍。”李夢龍一點都不客氣的回擊著,對於明天李順奎大蜜斯能幫他敢多少活他抱有思疑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