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2000年的時候,你與萊特先生簽訂了一份10萬美圓的受權合約,合約的內容就是在一億美圓以下可由萊特先生肆意安排,不過如果超越一億美圓,本公司就會按照合約將這筆資金解凍,現在資金已經解凍,需求你親身來一趟紐約曼哈頓的摩根大通銀行總部辦瞭解凍,如果你不及時來解凍的話,我們不能包管它的安然性與保值性。”路易斯詳細的給李重先容了這筆資金的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