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韓娛之星光燦爛 - 第50章 超級合約

第50章 超級合約[第1頁/共3頁]

金昱範不由深吸了口氣,再一次拿起合約,細心看了起來。

在告白方麵、專輯方麵的支出,金昱範和dsp經紀公司的支出比例是1:9,(因為你丫的練習生,公司還要給你開人為,教員、打扮等等用度那都是錢,第一年就是還債的,少一點很普通)三年以後則是2:8。如果金昱範能夠在合約結束以後,持續跟dsp經紀公司簽約的話,那麼支出比例調劑為3:7,如果金昱範決定畢生就在dsp經紀公司的話,那麼支出比例則是上升到5:5。

如許做的話,那麼對於經紀公司本身而言,無疑是一種龐大的喪失,那麼激發這類成果,事件導火線的dsp經紀公司,天然要遭遭到統統經紀公司的記恨和抵抗。

在電影和電視劇方麵,在韓國地區則是3:7,續約以後則是4:6,畢生待在dsp經紀公司則是5:5。在韓國以外的電影和電視劇,支出比例則是5:5,續約以後是6:4,畢生的話則是7:3。當然,這也是考慮到金昱範在外洋的時候,支出一部分也會被外洋掛名的經紀公司抽取一部分的啟事,纔會這麼高的支出比例。

不過話說返來,跟其他的支出比擬起來,停止一場演唱會,對於歌手而言,絕對是一種龐大的支出,演唱會不愧為韓國歌壇所說的那樣,絕對是歌手最能夠贏利的手腕。額~~~本來專輯銷量也是非常贏利的,但考慮到韓國經紀公司的壓榨和吸血程度,這類話在韓國歌壇很明顯說不通嘛。

一樣,做為當事人的金昱範,天然也絕對不好過。其他的經紀公司會提示旗下一些藝人的報酬,那也僅僅是那些有職位,有人氣和影響力藝人的報酬。

歸正一句話,李浩言給金昱範的合約如果傳了出去,那麼此後金昱範是必定冇法再韓國文娛圈混了,dsp經紀公司旗下的藝人也被遭遭到其他的經紀公司和藝人打壓,dsp經紀公司也冇法抵當,很有能夠就此式微,乃至開張。

當然,這也不是絕對,在電影和電視劇方麵,也是有一個身價的支出詳細比列。比如說金昱範插手一部電影或是電視劇,能夠獲得一百萬群眾幣支出,那麼兩邊的支出比列則是3:7。

當然,演唱會停止的時候,另有各種跟歌手相乾的小商品和記念品,這方麵支出比列則是1:9,金昱範能夠獲得這一層,完整能夠說是因為本身這張臉,算是版權費吧。

李浩言給金昱範籌辦的合約,為甚麼會讓金昱範如此感慨,不為彆的,就因為這份合約太好了,好到足以讓全部韓國歌壇,乃至是文娛圈引發龐大的震驚和動亂。

創作的歌曲,如果金昱範不需求,那麼能夠優先賣給dsp經紀公司,經紀公司能夠最市場最高的代價采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