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呀,做賊!(5)[第1頁/共2頁]
夏七月想,奇特,他那麼有錢,乾嗎要去酒吧唱歌?見不得,是為了好玩吧?抑或,是因為喜好唱歌?不過也彆說,他唱歌挺不錯,很有明星的範兒。
夏七月高興鎮靜之餘,又是發急。
她感覺她真是他(媽)的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本身的煩惱還顧不了,竟然另有閒心體貼這些與她無關的事。真是的,男孩子為甚麼去酒吧唱歌,又與她何乾?
一會兒,是店主和西家的大人在麵紅耳赤的吵;一會兒,又是姓李的和姓陳的小孩子相互打了個頭破血流;再一會兒,是北邊的一戶伉儷為著雞毛蒜皮的事兒而大打脫手,一邊對罵,當街演出家醜也在彆傳的鬨劇。
住在這兒的人,不管是大人,或小孩,或男,或女,他們共同之處,便是扯著喉嚨大聲說話,當街嚷嚷喧華。這些人出口杜口的“三字經”,整天把人家的祖宗十八代,另有人家統統的女性支屬,掛在嘴裡問候個遍。
這是夏七月有生以來,第一次具有這麼的錢。那六十六張粉色的印有巨大魁首毛主席頭像的群眾幣,放在小小的侷促的出租屋裡,散落在□□,的確就是褶褶生輝,把整間出租屋照得金碧光輝。
或許,這六千六百元群眾幣,對阿誰在酒吧唱歌的男孩子來講,不過是微不敷道的從飯桌上掃下來的麪包屑,但對夏七月來講,倒是拯救稻草。
夏七月又想,如果不是餬口所逼,如果此時現在她不是一無統統,走投無路,她用得著撿錢不還麼?
隨即,夏七月甩了甩頭。
這是夏七月第一次“順手牽羊”,冇想到,她獻出了撿到彆人的錢不還第一次,結果竟然如許驚人,收成豐富得令人不成置信――那疊粉色的厚厚的錢,竟然有六千六百元。
整整六千六百元群眾幣!
最受不了四周的環境,永久像了個菜市場,冇一刻不是吵喧華鬨。
走出門來,有袒胸露腹滿口臟話的男人,有打扮得逢頭垢麵滿街奶孩子的女人,有摳著鼻子隨地吐痰的白叟,有到處亂跑的小屁孩。
男孩子那麼有錢,開著小轎車――夏七月固然不懂是甚麼車子,但看上去挺豪華,挺初級,估計很寶貴,另有另有,穿得起一件26800元群眾幣的風衣,錢夾裡隨隨便便的裝了幾千元,看模樣,不是官二代,便是富二代吧?
到底,這是不義之財。
媽了個巴子滴,六千六百元呀!
在碰到阿誰在酒吧唱歌的男孩子之前,夏七月自認本身是罕見植物,屬於“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的蓮花級彆。但碰到了阿誰在酒吧唱歌的男孩子,夏七月就不幸地淪陷了,變成了一個偷錢――啊不,應當是說,撿錢不還的壞女孩。
夏七月想,這不是她的錯,是社會的錯。
世上本冇賊,撿到彆人的錢不還,順手牽羊多了,便自但是然成為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