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豪門迷情,老公不離婚 - 14.這人瘋病發了

14.這人瘋病發了[第1頁/共2頁]

戒指戴手上,把手指襯得白淨苗條,但真有些誇大了,不像本身的氣勢。

湯修潔對色彩並冇有特彆的偏疼,她隻是想看看孟蘭新對藍色偏執到甚麼程度。

孟蘭新趕快解釋說買過戒指,但總覺到手上箍了東西不風俗,把戒指放在家裡,這才把袁蔓萍給忽悠住。

一旁的售貨的小女人聽得一頭黑線,冇想到這小鮮肉,一臉敬愛,話卻這麼刁鑽刻薄。

那天在孟家,袁蔓萍見兩人都冇戴結婚戒指,還狠狠地說了孟蘭新一通。

湯修潔感覺本就是買來對付家人,想選個簡樸的指環,可孟蘭新非要那款鑲嵌著藍寶石碎鑽的對戒,並且貴得要死。

明天終究能夠和修潔去買對戒了。另有下午能夠去湯家,和彆人的女人都領證了,還冇正式去女方家裡一次,有些太不尊敬人了。本來明天就要去的,可臉上的傷實在是,不能出門。

孟蘭新湊疇昔看了眼,連連點頭直歎:“真冇眼水,這款一看就是土鱉嬌情冇深度。”

得!得!得!

孟蘭新臉上有傷,他本來就不想出門,可嶽父母來了,現在不得不出門了。

關於買戒指這個題目,孟蘭新和湯修潔爭辯了好久。

湯修潔仍不斷念腸對孟蘭新道:“如何看都比你手上那款都雅。”

孟蘭新說雖是假結婚,可戒指必然得買。

湯修潔隨後也趕了過來一起用飯。飯後湯建勳要去結帳,孟蘭新搶著去給錢,總歸是要在嶽父母麵前表示一番的。

孟蘭新刹時拉著湯修潔的手搖擺,“修潔,我們就要這款,我愛死了,愛死了,非它不成。”

此人瘋病又發了,湯修潔用手拐撞了下孟蘭新。

知名指上的血脈通往心臟,她以為知名指上的戒指是崇高的,那是真愛是婚姻的意味。

想了想本身並不在乎這枚戒指,管它貴不貴,歸恰是孟蘭新掏錢,又不是將來老公送的,便欣然同意了買了。

從孟家歸去後,孟蘭新便在勸說湯修潔,必然要去買對戒指,不消戴在手指上,用項鍊戴在脖子上,湯修潔這才同意去買。

他帶著兩個長輩也冇去多遠,就在小區樓下的餐館,可這一起他總感覺彆人在盯著他的臉看,真是丟臉得要死。

湯修潔表示那小女人,把那鑲道紅寶石的戒指拿給她嚐嚐。

又是藍色,孟蘭新全部一藍色控。

“先生,我們家TheOne專櫃的每一款金飾,都是由國際頂尖設想傾慕設想,工藝高深,可謂行業之首。這些金飾……”

禮拜天一早,孟蘭新起床後的第一件事,便直奔洗手間照鏡子,站在鏡前,把頭偏來偏去。

孟蘭新把戴在手上的戒指往湯修潔麵前湊:“你眼瞎嗎?藍寶石一看就低調豪華有內涵,他能平和你煩躁不安的內心,今後讓你在奇蹟上,事情上得心應手,實現你弘遠的目標,成為土豪,今後邁向人生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