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章 馬蹄踏過[第1頁/共4頁]
我給它取了個名字,叫小黑。
生火的陳跡,穿鞋的人類足跡、不穿鞋的人類足跡、狼人的萍蹤、野獸的萍蹤,短短時候我們都見了個遍。
隻是半晌,頭馬便被打得吐出胃液和未消化的食品殘渣,看起來分外慘痛。
童雪趁此翻身爬上那匹健旺野馬的背。
頭馬有點吃驚,向後退開一步,但終究還是接管了我的美意。
照理說,北方叢林應當是險象環生,人類很難儲存纔對啊。
這類不平不撓的意誌,讓野馬的自在再次遭到束縛。
因為它本身冇法洗刷口鼻,鼻腔中儘是泥塵。我忍著噁心,將它的口鼻潔淨潔淨。很快,它便舒暢地嘶鳴一聲,一甩長長的馬尾。
這讓桀驁不馴的頭馬出離了氣憤,它猛地直起家子,人立而起想要將我摔下去。
半晌後,頭馬收回屈就般的低聲嘶鳴,已經冇了掙紮的力量。
這一套組合拳把頭馬傷慘了,不住地掙紮反擊,卻也隻是徒勞。
我當即死死摟住它的肩膀,像螞蟥纏上鷺鷥腿,甩都甩不掉。
此次我再摸向它的頭,冇有任何抵擋和禁止。
我在溪邊采了一把紫苜蓿,喂到它嘴裡咀嚼著。
童雪當即瞭然,麵色凜冽:“你是說,他們有人把握了和狼人敦睦相處的體例?”
我看向童雪,她的技藝也很利落,翻身爬上了另一匹馬。
我翻身爬到它背上,頭馬冇有掙紮。
眼看這群充滿野性的馬匹要撞了上來,我當即一個前空翻,穩穩鐺鐺地騎在頭馬的背上。
我將頭馬帶到溪邊,想讓它喝點水漱下口。但它並不肯低下頭去喝水,總不能強按馬頭吧?
我曉得,我和它獲得了最根基和開端的信賴。棍棒加蜜棗大法,對大部分哺乳類植物都是合用的。
我和童雪走在前頭,冇有馬韁,兩匹野馬也跟在我們身後。
相較於野生豢養的馬匹,野馬的毛髮更短,頸鬃短而自主。它們充滿了野性,速率比淺顯馬匹快了太多。
“我們能夠做一套馬具。”童雪看向兩匹馬,明顯對先前騎馬馳騁的感受很對勁。
跑在火線的野馬發明這一幕,竟然止住了馬蹄,彷彿在躊躇是要持續逃脫,還是要想體例挽救這匹群體中獨一的小馬駒。
眼看它要故伎重施,我顧不得很多,節製著力道,拳頭如雨點般砸落在它身上。
很快,在最為強健的頭領帶領下,它們竟然加快度向我們衝撞過來。
這都還算好,畢竟我皮糙肉厚,不放在心上。
北方叢林的泥土肥饒潮濕,各式百般的草本植物都非常豐富。
古時候八百裡加急,縱使有驛站換馬,也有太多跑死馬的例子。
我毫不躊躇,揮動拳頭,接連砸了下去。
我乾脆地從它身下翻身而出,避開了這一記“泰山壓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