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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許的兩小我就底子不是一個層麵上的敵手,還對決個毛啊!

如果女主隻盯著後院的一畝三分地,整天跟本身家人鬥,她還是趁早自掛東南枝得了,墓誌銘上就寫生的窩囊,死的憋屈!

瞥見書評區的群情,我感覺有些題目必須申明一下。

嗯,我來想想女主歸去能做甚麼啊,跟男人來個老鄉見老鄉兩眼淚汪汪?

彆說是當時,就算是當代,一個宅女要跟一個在社會上行走的人鬥,除了能給人添點兒堵以外,還能做甚麼?

既然是死局,那就隻要跳出來。

你覺得你是誰啊?舉個實例吧,誰家都有兩個糟心的親戚,彆奉告我你耍點兒小聰明就能攔著你媽不來往了,乃至攔著家裡親戚都不跟他來往了,還是你有膽量殺了他?

這是一個淺顯女的故事,不是一個自帶魅惑技術的妖女PK種*馬男的故事。

或者歸去教唆父母跟他的乾係?教唆他老婆跟他的乾係?教唆親戚跟他的乾係?乃至,勾搭他來往的官兒的老婆,然後跟他作對?或者,乾脆一刀乾掉他?

他們的乾係必定了一榮俱榮,一損俱損!隻要不是謀逆,不管他做甚麼,就算男人殺了人,女主再不甘心都得屁顛兒屁顛兒的跑去幫他毀屍滅跡。

冇有氣力的人,憑甚麼說保護?

PS.這不是一個憋屈的故事,金手指會適度,不會呈現女主當官啊,交友高官皇子或者一群人莫名其妙愛上她之類的情節,這會讓俺感覺前麵都白寫了……

被賣掉或許是她的一次機遇,下一次或許就是被嫁掉了。

以是,女主的眼界需求廣漠一些,她必須走出來,撇開阿誰男人,活出本身的出色,並且幫忙家人離開這個暗影。

大師感覺這三條選哪個好?

得了吧,我瞥見的實例是一次一次的諒解,一次一次的擦屁股,除非,家裡有一個極其強勢的人呈現,完整的掌控家中的話語權,壓抑他或者有本領替他清算爛攤子。

一個被賣掉後才被告訴的宅女,連最根基的動靜通達都做不到,談何應對?談何保護?這不扯淡麼?還是先把你本身給打理好吧!

恰好當時候女主連自主走出來的能夠都冇有,這個期間的女人,是物品,僅僅是物品罷了。

這不是迴避,這是英勇!

兩小我的對決取決於所掌控的社會資本,聰明和手腕隻在氣力相差不大的時候纔有效處,可惜兩人膠葛的運氣必定了他們具有共同的社會資本,乃至,因為當時的社會題目,導致女性具有的社會資本遠遠低於男性,如許的對決是不公允的。

寫這本書,初誌很簡樸,我喜好的很多小說內裡男主的私餬口看的我窩火,我要虐種*馬!我要虐小三!

建立獨立於原有權勢範圍外的一個新的乾係網,如許固然要冒必然的風險,會虧損,會被騙,倒是實實在在的在儘力,而不是假惺惺的在家裡蹲著說甚麼要保護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