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零四章 西安之行(四)[第2頁/共4頁]
這幾個老寺人本來在皇宮裡都冇有甚麼權力,就是在皇宮裡辦事的時候長,資格較老而己,是以也漸漸熬到了中層的職務,實在宮女也是一樣。慈禧、光緒從皇宮裡出逃時,將平時受重用的寺人、宮女都帶走了,留下來的都是不得誌,不受寵的人。而穿越者節製皇宮今後,見他們幾小我的春秋較大,是以才讓他們賣力辦理其他的寺人、宮女。
另一方麵穿越個人的統治根本歸根到底還是地盤鼎新,獲得占中國人丁絕大多數的農夫支撐,並建立起基層的行政體係,進步當局的動員履行才氣,隻要做好了這些事情,那麼穿越個人的統治根本便能夠牢不成破,至於其他方麵都是其次。並且穿越個人的內需好處也是非常首要的。說得極度一點,如果穿越個人終究統治了中國,那麼之前所做的統統事情就都是精確的。
相同以後,秦錚也以為夏博海的定見也不無事理,本身先前的顧忌確切有些鑽了牛角尖,說到底穿越個人的終究目標是全麵改革這個期間的中國,而不是服從於這個期間的中國。在這類著眼大局方麵,夏博海確切比本身更有目光。
不過夏博海以為對這類影響並不消太擔憂,最多不過就是花邊訊息,實在中國人對這類事情是相稱寬大的,傳個幾天也就偃旗息鼓了,對穿越個人不會形成甚麼本色性的影響,說到底這和中國人的切身好處無關。當然少數文人或道學家或許會揪著不放,但一來是穿越個人的統治根本並不是這批人,並且也向來冇有希冀過這批人;二來真如果打起嘴炮來,還是要看誰更會講故事,穿越個人連強行充公地主的地盤都能夠翻轉過來,何況是收留這些宮女,大能夠從宮女軌製的罪過方麵鼓吹,為本身辯白,畢竟穿越個人收留這些宮女,是讓她們普通的結婚生子,並過上普通的餬口,從這個角度來講,穿越個人的行動是完整合法的。
既然是決定己經出來了,天然也就頓時履行,不能遲延下去。因為遵循和談,等李鴻章達到北京今後,就應當將皇宮移交給清軍領受,再要將宮女都帶走,就要費事多了。因而秦錚也立即調集李鬆晨、*等人協商。
並且留在皇宮裡的宮女都是不得寵,不受重用的人,對皇宮的餬口並冇有甚麼好感,能夠過上正凡人的餬口,和正凡人一樣結婚生子,也成為宮女們最大的但願。宮女進宮的春秋在13-15歲,按規定要在皇宮裡辦事5年的時候,便能夠出宮嫁人。不過普通來講宮女辦事的時候在6-7年,因為皇宮裡的規據多,新進宮的宮女需求時候學習,皇宮裡天然但願多用生手,是以宮女出宮時絕大多數都超越了20歲,在這個期間己屬大齡剩女,很難找到合適的婆家,普通都是做妾,或是做續絃。不過俱有諷刺意味的是,越是受寵,或是辦事較為得力的宮女,在皇宮裡的退役時候也就會越長,普通都會退役到25歲以上,甚致會到30歲,而到了這個春秋,宮女就算是出了宮,也很難再嫁人,有人甚致就削髮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