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陸軍編製(三)[第1頁/共4頁]
唐能誌道:“火炮方麵,我們己經肯定了口徑的遞進,彆離是50毫米口徑、75毫米口徑、105毫米口徑、125毫米口徑、155毫米口徑這5種,這也是目前我們兵工廠的工藝能夠製造出來的,並且水兵、陸軍都釆用同一的口徑,如許無益於降落本錢,減少後勤壓力。當然,現在我們隻製造出了前三種火炮,但後兩種己製造出了炮筒,正在製造其他部件。不過在這裡都冇有成品,我隻能簡樸先容一下各型火炮的機能,50毫米口徑速射炮,是仿造的哈乞開斯速射炮,機能數據都大抵相稱,全重245公斤,管長45倍口徑,射速20發/1分鐘,射程4500米,主如果用於艦載,當然也能夠裝備陸軍;75毫米口徑野戰炮是仿造的法國M1897型75毫米野戰炮,全重1260公斤,管長35倍口徑,射速15發/1分鐘,射程7500米;105毫米口徑輕型*炮,分為兩種型號,一型是35倍口徑的短管炮,全重2150公斤,射速8發/1分鐘,射程9500米,一型是40倍口徑的長管炮,全重2780公斤,射速8發/1分鐘,射程11000米。”
羅嶽和邱亞輝聽了,也都幾次點頭,這幾型迫擊炮的機能比舊時空時同口徑迫擊炮都要略差一些,但在這個期間也相稱可觀,由其是比擬於同口徑的野戰炮來講,簡便得讓人驚奇,即便是最重的100毫米迫擊炮,在疆場上也完整能夠靠人力搬運,跟從步兵一起協同作戰。
邱亞輝道:“這擲彈筒的重量到是不錯,但射程是不是太近了一點,400米還不如步槍的射程啊。”
唐能誌也苦笑了一聲,道:“這個要求恐怕是有點難啊,因為這個期間冇有衝壓技術,而機槍相對於步槍來講,佈局要龐大很多,如果要大範圍出產的話,不但產能難以包管,並且代價也絕對不菲啊。”
羅嶽道:“馬克沁機槍做團級火力援助兵器到是能夠,但通用機槍起碼要下放到排級作戰單位,毎個排起碼要配一挺,最好是能夠達到一個排配兩挺,如許便能夠確保基層作戰單位的火力了。”
丘亞輝道:“那也值了,300公斤的120毫米炮,上那兒去找?妥妥的師級援助炮火啊。”
羅嶽道:“另有擲彈簡嗎?”
羅嶽道:“除了60毫米迫擊炮以外,其他型號的迫擊炮都不成能靠單兵照顧停止長間隔的行軍。以是60毫米迫擊炮能夠做為連級援助火力,以6報酬一組,確保每個排有兩門迫擊炮,再加上擲彈筒和通用槍聲,如許的火力在這個期間對抗一個連也夠了。”
諸亞平在本子上記下了一筆,道:“產能的題目我們先不會商,隻看有那些兵器。迫擊炮就是這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