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受私賄老官翻案牘 寄閒情淑女解琴書(1)[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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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知縣掛牌坐堂,傳齊了一乾鄰包鄙見屍親人等,監裡提出薛蟠。刑房書吏俱一一點名。知縣便叫地保對明初供,又叫屍親張王氏並屍叔張二問話。張王氏哭稟道:“小的的男人是張大,南鄉裡住,十八年前死了。大兒子、二兒子也都死了,光留下這個死的兒子叫張三,本年二十三歲,還冇有娶女人呢。為小人家裡窮,冇得贍養,在李家店裡做當槽兒的。那一天晌午,李家店裡打發人來叫俺,說‘你兒子叫人打死了。’我的彼衰老爺,小的就唬死了。跑到那邊,瞥見我兒子頭破血出的躺在地下喘氣兒,問他話也說不出來,未幾一會兒就死了。小人就要揪住這個小雜種冒死。”眾衙役呼喊一聲。張王氏便叩首道:“求彼衰老爺伸冤,小人就隻這一個兒子了。”
屍場查驗,證據確實。且並未用刑,爾兄自認鬥殺,招認在案。今爾遠來,並非目睹,何得藉口妄控。理應定罪,思念為兄情切,且恕。不準。
薛阿姨聽到那邊,說道:“這不是救不過來了麼。這如何好呢!”寶釵道:“二哥的書還冇看完,前麵另有呢。”因又唸叨:“有要緊的問來使便知。”薛阿姨便問來人,因說道:“縣裡早知我們的產業充沛,須得在京裡謀乾得大情,再送一分大禮,還能夠複審,從輕定案。太太此時必得快辦,再遲了就怕大爺要刻苦了。”
薛阿姨聽了,叫小廝自去,馬上又到賈府與王夫人申明原故,哀告賈政。賈政隻肯托人與知縣討情,不肯提及銀物。薛阿姨恐不頂用,求鳳姐與賈璉說了,花上幾千銀子,才把知縣打通。薛蝌那邊也便弄通了。
知縣便叫“下去”,又子叫李家店的人問道:“那張三是你店內傭工的麼?”那李二回道:“不是傭工,是做當槽兒的。”知縣道:“那日屍場上,你說張三是薛蟠將碗砸死的,你親目睹的麼。”李二說道:“小的在櫃上,聞聲說客房裡要酒。未幾一回,便聞聲說‘不好了,打傷了。’小的跑出來,隻見張三躺在地下,也不能言語。小的便喊稟地保,一麵報他母親去了。他們到底如何打的,實在不曉得,求太爺問那喝酒的便曉得了。”知縣喝道:“初審供詞,你是親見的,如何現在說冇有見?”李二道:“小的前日唬昏了,胡說。”衙役又呼喊了一聲。
知縣叫提薛蟠,問道:“你與張三到底有甚麼仇隙?畢竟是如何死的?實供上來。”薛蟠道:“求太老爺開恩,小的實冇有打他。為他不肯換酒,故拿酒潑他,不想一時失手,酒碗誤碰在他的腦袋上。小的即忙掩他的血,那邊曉得再掩不住,血淌多了,過一回就死了。前日屍場上怕太老爺要打,以是說是拿碗砸他的。隻求太爺開恩!”知縣便喝道:“好個胡塗東西!本縣問你如何砸他的,你便供說惱他不換酒才砸的,本日又供是失手碰的。”知縣假出陣容,要打要夾,薛蟠一口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