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紅色權力(zhulang) - 第99章 紀委書記發飆(第一更)

第99章 紀委書記發飆(第一更)[第1頁/共3頁]

聽了這話,郭局長的後背開端冒盜汗……

馮盛昂首一看,縣都會辦理行政法律局,在一個二層樓上辦公室,一樓是農牧局,二樓是法律局。

馮盛在縣都會辦理行政法律局的門口不遠處,把車停好後,就走進了法律局的院子裡。剛好他看到那輛法律車停在一個小院子的門口,這個小院子二百平方米大小,因為小院子的大門是用鋼筋焊的,內裡堆放的東西看得清清楚楚。

阿誰法律局職員聽到喊聲,心中很不爽,剛想生機,轉頭細心一看是馮盛,臉上的肝火當即煙消雲散,一臉淺笑地奉迎問道:“馮書記來啦?請上樓吧,我給您倒杯水,你看這大熱的天。”

馮盛看這個法律職員有個四十多歲,臉被嗮得黑黑的,穿一身法律服,後背上滿是汗津。

馮盛看了郭局長一眼說:“郭局長,會後你們法律局從速構造職員去考查,看那裡合適再建一個免稅小市場,要離縣城中間比較近的處所。所建立的這個小市場,是專門給這些家庭確切有實際困難,免費供應一個攤位,讓他們作為餬口的手腕。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我們法律局每天麵對的多數是弱勢群體,這些弱勢群體,就像一股水,我們法律局的法律職員,就曉得一味地死堵,而不曉得疏導。物極必反,堵得時候長了,這個水就會溢位來。隻要我們找到合適的體例做一疏導,就彷彿給這個堤壩開了個小口兒一樣,讓這股水流向該去的處所。

曹正傑頓時答覆說:“我進法律局前,確切學習過這方麵的知識。都會辦理法的根基原則是:一,群眾都會群眾辦理原則。2、市民必須遵循都會辦理法法定任務原則。3、合用法律一概劃一原則。答覆結束!”

這個法律職員趕緊說:“馮書記,我不辛苦。我們現在每天把這些弱勢群體趕來趕去的,我們的內心也不好受,但冇有彆的體例,隻好硬著頭皮如許趕。一天不上街趕,街上就滿是活動攤販,占道運營。”

馮盛並冇有去轟動局長,而是讓這個法律職員陪本身到各科室轉了一轉。馮盛看到一個綜合辦公室,一個法律大隊辦公室,法規研討辦公室,彆的就是三個副局長辦公室和一個局長辦公室。

一聽是紀委的馮書記,這個法律大隊的法律職員,倉猝放下腿,當即關掉了電腦,幾乎栽倒,倉猝站起來講:“馮書記,我我……”我了半天也不曉得說甚麼好。

如果連這個事情都辦不好,我想你就該挪挪處所了。”

郭局長冇有想到馮嘉會俄然問如許的題目,一下子打亂了他的思路,他一時急的滿頭大汗。不曉得如何來答覆這個題目。因為他當局長這麼多年,還冇有人問過他如許的題目,普通都是他問彆人。

馮盛冇有難堪郭局長,就轉頭對曹正傑問道:“你到法律局上班時候不長,來之前應當對這方麵的知識有所體味吧?”